博山区人民政府
| 标题: | 关于对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交办件(受理编号:D3ZB20240804790)整改报告、整改销号验收说明的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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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370304004218664A/2026-5564350 | 文号: | |
| 发文日期: | 2026-01-20 | 发布机构: | 淄博市生态环境局博山分局 |
关于对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交办件(受理编号:D3ZB20240804790)整改报告、整改销号验收说明的公示
对公示内容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间内向淄博市生态环境局博山分局反馈
联系电话:0533-4250079
公示时间:2026年1月20日-2026年1月26日
博山区关于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交办件(受理编号:D3ZB20240804790)整改报告
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交办件(受理编号:D3ZB20240804790)整改工作已完成。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群众反映的问题
博山区池上镇郝峪沿河饭店多,容易污染水源。
二、整改措施
1.池上镇人民政府、区水利局、市生态环境局博山分局督导周边饭店规范餐饮垃圾和废水的收集,并确保按时转运,防止污染水源。
2.区水利局、市生态环境局博山分局针对此类问题加大巡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置。
三、整改成效
该区域餐饮经营单位对餐余厨余生活垃圾、废水进行集中收集,定期由环卫公司转运处理,保持周边环境卫生整洁。区水利局、市生态环境局博山分局开展巡查检查,禁止污水乱排放行为,确保水体清洁、水源安全。对该处河道水质取样检测,结果显示水质达到地表水Ⅱ类标准,符合要求。
该问题已整改完成,达到销号标准。
博山区人民政府
2026年1月 13日
博山区关于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交办件(受理编号:D3ZB20240804790)整改销号验收说明
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交办件(受理编号:D3ZB20240804790),反映“博山区池上镇郝峪沿河饭店多,容易污染水源”。
收悉该问题后,我区高度重视,责成池上镇人民政府、区水利局、市生态环境局博山分局加大郝峪沿河饭店巡查力度,防止沿河周边饭店污染水源问题发生。
1.池上镇人民政府、区水利局、市生态环境局博山分局督导周边饭店规范餐饮垃圾和废水的收集,并确保按时转运,防止污染水源。
2.区水利局、市生态环境局博山分局针对此类问题加大巡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置。
规范该区域餐饮经营单位的污水和垃圾处置,保持周边环境卫生整洁。区水利局、市生态环境局博山分局针对此类问题开展巡查检查,确保水体清洁、水源安全。对该处河道水质取样检测,结果显示水质达到地表水Ⅱ类标准,符合要求。
目前,该工作已经整改完成,并按要求进行了验收。
现场验收时,周边环境卫生整洁,水体清洁,验收通过。
特此说明。
博山区人民政府
2026年1月 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