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山区人民政府
| 标题: | 关于对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交办件(受理编号:D3ZB20240802714)整改报告、整改销号验收说明的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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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370304004218664A/2026-5564340 | 文号: | |
| 发文日期: | 2026-01-20 | 发布机构: | 淄博市生态环境局博山分局 |
关于对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交办件(受理编号:D3ZB20240802714)整改报告、整改销号验收说明的公示
对公示内容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间内向淄博市生态环境局博山分局反馈
联系电话:0533-4250079
公示时间:2026年1月20日-2026年1月26日
博山区关于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交办件(受理编号:D3ZB20240802714)整改报告
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交办件(受理编号:D3ZB20240802714)整改工作已完成。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群众反映的问题
博山区博山镇邀兔村与郭庄西村之间有排污车往淄河里排污,河水已呈黄色,污染很严重,建议查处。
二、整改措施
1.博山镇郭西村立即组织人员清理河道内生活垃圾。
2.区生态环境分局对该处河道水质取样检测。
3.加强河道类似问题排查,确保河道清洁,巩固生态环境安全。
三、整改成效
清理河道内生活垃圾,确保河道清洁,巩固生态环境安全。该处河道水质取样检测,结果符合三类水质要求。
该问题已整改完成,达到销号标准。
博山区人民政府
2026年1月 13日
博山区关于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交办件(受理编号:D3ZB20240802714)整改销号验收说明
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交办件(受理编号:D3ZB20240802714),反映“博山区博山镇邀兔村与郭庄西村之间有排污车往淄河里排污,河水已呈黄色,污染很严重,建议查处”。
收悉该问题后,我区高度重视,立即组织人员清理河道内生活垃圾,并对该处河道水质取样检测,加强河道类似问题排查,确保河道清洁,巩固生态环境安全。
1.博山镇郭西村立即组织人员清理河道内生活垃圾。
2.区生态环境分局对该处河道水质取样检测。
3.加强河道类似问题排查,确保河道清洁,巩固生态环境安全。
清理河道内生活垃圾,确保河道清洁,巩固生态环境安全。该处河道水质取样检测,结果符合三类水质要求。
目前,该工作已经整改完成,并按要求进行了验收。
现场验收时,河道清洁,验收通过。
特此说明。
博山区人民政府
2026年1月 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