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淄博市生态环境局博山分局行政执法事项清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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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4004218664A/2024-5204791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4-12-03 | 发布机构: | 淄博市生态环境局博山分局 |
一、执法主体
执法主体名称:淄博市生态环境局博山分局
办公地址:博山区峨眉山东路7号
联系电话: 0533-425007
二、执法职责、权限、依据、程序详见附件
三、办理程序和时限
行政许可:受理-初审-审核-审批-通知申请人-打印证书(收回证书)
行政处罚:受理、立案、调查、审理、处理、结案、执行
行政确认:受理-审查-决定
行政奖励:受理-审查-决定
行政检查:制定监督检查工作计划-下发检查通知-组织实施检查-汇总检查结果
办理时限
行政检查类:根据检查计划确定
行政确认类:法定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
行政许可类:法定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
行政奖励类:法定办结时限60个工作日
行政处罚类:适用简易程序案件,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适用普通程序办理的案件应当自立案之日起九十日内作出处理决定。
四、监督和救济途径
监督部门:博山区人民政府
受理机构:淄博市生态环境局博山分局
投诉电话:0533-4250079
办公时间:上午 8:30-12:00,下午 13:30-17:00(工作日内)
办公地址:博山区峨眉山东路7号
行政复议
部门:博山区人民政府
地址:博山区县前街38号博山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
电话:0533-4110088
行政诉讼
部门:博山区人民法院
地址:博山区县前街一号
电话:0533-41801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