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生态环境局博山分局
标题: 2026年度博山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涉企行政检查计划
索引号: 11370304004218664A/2026-5585493 文号:
发文日期: 2026-06-02 发布机构: 淄博市生态环境局博山分局

2026年度博山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涉企行政检查计划

发布日期:2026-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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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度博山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涉企行政检查计划
序号 检查事项 检查对象 编制依据 目标任务 检查形式 检查范围 检查内容 月度时间安排 责任分工
1 对固定污染源的行政检查 固定污染源 1.【行政法规】《排污许可管理条例》(20211月国务院令第736号)第二十五条 根据工作部署开展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 已核发排污许可证的固定污染源 重点检查按证排污、自行监测、执行报告、信息公开等制度落实情况,对已完成排污登记的固定污染源和其他固定污染源实施检查,重点检查是否落实环评及批复要求,是否存在应登记未登记、登记信息与实际不符等问题 3-12月 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
2 对建设项目的行政检查 报批建设项目环评报告的建设单位 1.【法律】《环境影响评价法》(2002年10月通过,2018年12月修正)第二十八条;
2.【行政法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1998年11月国务院令第253号,2017年7月修订)第二十条。
根据新项目建设情况开展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 新上项目 1.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2.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情况 3-12月 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