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山区水利局
标题: 博山区水利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113703040042181462/2023-5330771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1-12 发布机构: 博山区水利局

博山区水利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3-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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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相关要求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淄博市博山区水利局联系(地址:博山区县前街46号;邮编:255200;电话:0533-4110224;邮箱:w4110224@126.com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博山区水利局在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的有关规定,不断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认真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对各类应公开信息严格审查把关,确保发布信息准确、完整。努力做到第一时间公开、第一时间答复,为社会提供实时、方便、快捷的水利信息服务。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我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公开为原则,积极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并按照要求规范公开了单位机构设置、主要职责以及举报联系方式等各项情况。202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全部为主动公开,全年主动公开信息77条。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2年,区水利局依申请公开信息申请1项,按要求答复1项,无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不断完善公开制度,按“谁主管、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把信息公开的各项任务分解落实到相关科室,并安排专人负责,按照公开流程,及时在区政府网站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强化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第一平台作用,主动公布信息公开目录和信息公开指南等内容,完善调整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加强公开栏目的内容保障更新,确保在法定时限内及时公开各类信息。

(五)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领导班子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班子会议议事日程,与其他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建立起“分管领导负责、办公室主抓、职能科室分工配合实施”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相关工作人员为成员的博山区水利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此项工作。积极与相关部门搞好衔接,加强沟通交流,及时掌握相关方针政策、制度规定以及最新要求,按时完成并向相关部门报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材料。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相比,工作上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原因:一是主动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各部门主动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识不够。二是业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政策法规理解尚不够深入,还不能灵活运用相关制度较好地应对实际工作。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安排部署及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已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整改

1.统一认识,努力规范工作流程。进一步梳理各中心、科室的政府信息,及时公示,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公众能够方便查询。

2.继续加大培训和指导力度,加强政务公开队伍建设通过各类学习培训,提高工作人员业务水平,更好地理解掌握相关制度规范。定期进行经验交流,推广、学习好的经验做法,改进工作方法,做到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2022年,无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2.2022年,共承办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议提案5件,其中人大代表建议3件,政协委员提案2件。涉及水库管护、农村供水、水资源可持续利用、泉群保护等方面。为高质量做好今年的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区政府、区人大、区政协要求,创新办理工作路数,进一步增强办理工作的严肃性、可行性、长效性,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办理任务,办复率100%。

3.2022年,根据区政府编制的《政府信息公开答复书》《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登记表》等样本,切实提升依申请公开答复规范化水平。积极参与上级部门组织的综合培训集中整改,组织本部门政务公开专题培训,将业务培训深入到问题整改和日常业务中。对主动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根据格式规范,逐条逐项分析问题原因,及时补充更新信息,确保信息更新及时有效。

4.2022年,全面贯彻落实《2022年博山区政务公开工作方案》持续推动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