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山区水利局
标题: 博山区水利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113703040042181462/2022-None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22-01-20 发布机构: 博山区水利局

博山区水利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2-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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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我局在区委区政府及上级部门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的有关规定,加强领导,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水利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博山区水利局在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的有关规定,不断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认真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对各类应公开信息严格审查把关,确保发布信息准确、完整。努力做到第一时间公开、第一时间答复,为社会提供实时、方便、快捷的水利信息服务。

1.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信息公开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我局单位领导把信息公开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一是单位领导高度重视,建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相关工作人员为成员的博山区水利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此项工作。二是积极与相关部门搞好衔接,加强沟通交流,及时掌握相关方针政策、制度规定以及最新要求,按时完成并向相关部门报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材料。

2.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我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公开为原则,积极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并按照要求规范公开了单位机构设置、主要职责以及举报联系方式等各项情况。202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全部为主动公开,全年主动公开信息45条。

3.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1年,区水利局无依申请公开信息,无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4.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保密审查情况

本年度无因政府信息公开产生的收费和减免情况,公开内容不属于保密内容。

5.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21年,我局未发生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诉讼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赢定的成效,但与《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相比,工作上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下一步我们将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安排部署及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

1.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宣传和培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学习和培训,组织工作人员加强对《条例》和相关文件的学习,进一步增强认识,提高工作能力。

2.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落实目标责任制,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全面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做到目录内容与站内信息的一致性,规范信息公开流程,及时更新切实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促进我局信息公开工作走向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发展。

3.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与日常业务工作紧密结合,确保及时公开。对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规范保密审查程序和申请公开程序,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既定工作程序高效运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