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山区水利局
标题: 博山区水务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113703040042181462/2016-5015845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16-01-08 发布机构: 博山区水利局

博山区水务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6-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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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我局在区委区政府及上级部门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的有关规定,加强领导,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水务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如下:

一、概述

2015年,博山区水务局在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的有关规定,不断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认真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对各类应公开信息严格审查把关,确保发布信息准确、完整。努力做到第一时间公开、第一时间答复,为社会提供实时、方便、快捷的水利信息服务。

二、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信息公开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我局单位领导把信息公开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一是单位领导高度重视,建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相关工作人员为成员的博山区水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此项工作。二是积极与相关部门搞好衔接,加强沟通交流,及时掌握相关方针政策、制度规定以及最新要求,按时完成并向相关部门报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材料。

三、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我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公开为原则,积极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并按照要求规范公开了单位机构设置、主要职责以及举报联系方式等各项情况。

四、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5年,区水务局无依申请公开信息,无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保密审查情况

本年度无因政府信息公开产生的收费和减免情况,公开内容不属于保密内容。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5年,我局未发生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诉讼的情况。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5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赢定的成效,但与《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相比,工作上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下一步我们将根据区政府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安排部署及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力度。一是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宣传和培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学习和培训,组织工作人员加强对《条例》和相关文件的学习,进一步增强认识,提高工作能力。二是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落实目标责任制,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全面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做到目录内容与站内信息的一致性,规范信息公开流程,及时更新切实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促进我局信息公开工作走向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发展。三是进一步规范、优化依申请公开的处理流程,增加受理渠道,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服务工作。四是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与日常业务工作紧密结合,确保及时公开。对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规范保密审查程序和申请公开程序,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既定工作程序高效运作。


2016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