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解决城市飞地发展问题建议的答复
博山区十九届人大一次会议
第33号
建议人:
主办单位: 博山区水利局
答复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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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建议内容

杨曰珩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城市飞地发展问题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提建议中第二项“实施小流域治理”与我局职责中水土保持工作相关。开展水土保持工作是生态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途径,治理水土流失,事关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目前我区已完成了《博山区水土保持规划(2016-2030)》,在水土保持区划的基础上,紧密结合区域内水土流失特点和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因地制宜,分区制定水土流失防治方略。

小流域综合治理实施主要针对“四荒(荒山、荒丘、荒滩、荒沟)”展开,以水土流失防治为目的。您所提出的实施小流域治理的建议,我们将积极与市水利局水土保持科室对接,对池子村实际状况进行实地调研,如果符合水土保持治理工作标准,我局将积极对上争取,推动小流域治理项目实施,提高池子村水土保持能力。

 


淄博市博山区水利局
2022年6月30日

池子村(自然村)是城西街道李家窑社区的一块飞地,因受地理条件制约和体制限制(非行政村),在山区却无法享受农村行政村优惠政策。李家窑社区数十年投入300多万元仍然无济于事,致使发展远远落后于城区和附近村庄,亟须采取有力措施助其走出困境。为了解决城市“飞地”李家窑社区池子村的发展问题,让城市发展红利惠及“飞地”居民,提出如下建议:1.改善交通出行条件。2.实施小流域治理。3.发展生态农业和旅游。4.因地制宜上项目,带动经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