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强化落实水源地产业奖补建议的答复
博山区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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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人:
主办单位: 博山区水利局
答复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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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鸿星、王萍、吴圣霞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落实《关于强化落实水源地产业奖补的建议》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区水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博山区南部四镇(源泉镇、池上镇、博山镇、石马镇)属太河水库流域的重要的饮用水水源地准保护区,面积408.3平方公里。其中源泉水源地一级保护区面积1.8平方公里,天津湾水源地一级保护区1.4平方公里。但四镇长期受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政策限制,经济基础非常薄弱,历史遗留问题长期积累。近年来,为推进山区经济社会发展,实现“保护与开发”合理平衡,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制定了一系列支持政策。各级财政部门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不断加大资金统筹整合力度,在提升四镇农村基础设施、优化居民生产生活条件等方面取得了较好成效。博山区争取市财政安排生态功能区建设转移支付1359万元,并根据生态建设情况动态调整。

 

 

淄博市博山区水利局

2020年10月19日

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意见》,推动在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重要河流敏感河段和水生态修复治理区、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重要蓄滞洪区以及具有重要饮用水源或重要生态功能的湖泊和水库库区,全面开展生态保护补偿。建立以绿色生态为导向的农业生态治理补贴制度,制定鼓励引导农民种植绿肥、农作物秸秆还田、施用有机肥料和低毒生物农药的补助政策。建议:视补偿目标地区的空气质量、水质达标率、污染减排、限制或禁止开发区域面积、生态保护红线面积、森林覆盖率等给予引导性补助;根据生态护林员、河湖管理员补助、湿地生态效益补偿等给予补偿性补助,根据生态功能区域的重要性和外溢性特征,按照生态环境综合整治成本等给予成本性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