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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关于解决部分农村自建房用水困难建议的答复
索引号: 113703040042181462/2022-None 文号: 〔〕号
发文日期: 2022-06-08 发布机构: 博山区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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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解决部分农村自建房用水困难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2-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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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李颖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部分农村自建房用水困难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关于“加大排查力度,制定措施逐步解决”项:6月8日上午,我局工作人员经与北域城村水管员沟通确认,该村实际供水时间为每天早中晚三次、每次2小时,水量充足够用,同时,随村庄建设需要,该村规划逐步实现老村内全时供水;经与石马镇东石村水管员沟通,该村2019年开展了自来水工程,目前供水方式为全时供水,村民吃水没有问题。

我局在组织实施农村供水工程时,均充分征求了各镇村及群众意见,基本全面解决了群众自来水户户通问题。

关于“完善水源设施,做到可随时用水”项:1、农村饮水安全涉及村民的生命和卫生安全,多年来从中央到地方,高度重视该项工作,相继组织开展了饮水困难村管网改造、水质提升、水源工程、应急抗旱、水表安装、消毒设备配套和推动水费收缴等工作。目前,全区共有集中供水工程共252处,所有已建成供水工程基本能做到全时供水,或实现最低每日三次、每次不低于两小时的供水标准;2、按照上级要求,水质检测每三年对农村集中供水工程全覆盖一遍,水质均达到《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而且,每年市水利局、区疾控中心、区水质检测中心等水质检测单位要对全区33%的农村集中供水工程的水源水质进行抽测,发现有水质问题的供水工程,要立即采取加测并立即组织整改,包括实行改水源、设置净水机或安装消毒设备等措施,确保饮水安全;3、按各级要求,目前应实现对全区所有农村供水工程水费收缴全覆盖,以保障供水工程长效健康运行,但我区仍有部分镇村对水费收缴工作不重视,导致供水事故不能及时得到解决,饮用水浪费现象仍普遍存在,更不能保证供水设施良性运行。

下一步,我局将努力争取上级政策支持,继续策划实施农村供水工程,推动农村供水保障服务水平得到不断提升,不断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供水服务要求。

非常感谢您对我局城乡供水工作的监督,欢迎对我局供水工作继续提出宝贵意见!

 

淄博市博山区水利局

2022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