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山区司法局
标题: 博山区司法局2025年“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索引号: 11370304004218111F/2025-5525813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03-19 发布机构: 博山区司法局

博山区司法局2025年“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发布日期:2025-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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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山区司法局“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2025年)
抽查事项 抽查内容 检查对象 事项类别 检查方式 抽查比例及频次 检查时间 实施主体 检查依据
对律师、律师事务所进行监督检查 律师事务所规范化管理(主要检查律师事务所遵守宪法和法律、履行法定职责、实行自律管理的情况) 律师事务所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全年检查比例不超过25%,每年检查1次 3月—12月 律师工作科 1.《律师法》(1996年5月通过,2017年9月修正)第四条。
2.《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2008年7月司法部今第111号发布,2018年12月司法部令第142号修正)第六十四条、第六十五条、第六十六条。
3.《律师执业管理办法》(2008年7月司法部令第112号发布,2016年9月司法部令第134号修订)第五十条、第五十-条、第五十二条。4.《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办法》(司法部令第121号)第四条、第六条。
对基层法律服务执业机构、人员执业的监督检查 基层法律服务所内部管理、队伍建设、业务活动开展情况和基层法律服务执业人员执业规范情况 基层法律服务机构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全年检查比例不超过20%,每年检查1次 3月—12月 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 1.《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2000年3月司法部令第59号公布,2017年12月司法部令第137号修订)第三十四条
2.《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2000年3月司法部令第60号公布,2017年12月司法部令第138号修订)第四十四条
3.《山东省司法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基层法律服务所年度考核办法><山东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年度考核办法><山东省基层法律服务年度考核印章样式及使用说明>的通知》(鲁司
201850号)第六条
对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实施的检查 本行政区域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实施情况的检查 企业和其他社会组织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网络抽查 全年抽查比例不低于5%,每年抽查1次 3月—12月 普法与依法治理科 《山东省法治宣传教育条例》(2017年9月通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