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山区司法局
标题: 博山区司法局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索引号: 11370304004218111F/2022-None 文号:
发文日期: 2022-06-17 发布机构: 博山区司法局

博山区司法局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发布日期:2022-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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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山区司法局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序号 过程 公开事项 公开内容(要素) 公开依据 公开时限 公开主体
(或责任部门)
1 决策
公开
政策法规 规范性文件 区政府印发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区政府办公室印发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规范性文件的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集体讨论等程序开展情况;规范性文件备案信息:经审查后同意备案的本级出台的规范性文件目录;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继续有效类规范性文件目录,修改类规范性文件目录及修改后文本,失效类规范性文件目录,废止类规范性文件目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37号);
《法规规章备案条例》(国务院令第337号)。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区司法局
2     部门文件 区政府各部门印发的可以全文公开的文件。     区政府各部门
3     公示公告 公示公告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所有部门、单位
4 决策
公开
重大决策预公开 事项目录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所有部门、单位
5   意见征集 涉及重大民生议题、企业经营发展、专业领域的重要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重点工程项目,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主动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等,通过听证座谈、网络征集、咨询协商、媒体沟通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征求意见。
6   意见反馈 公布意见采纳情况及相对集中的意见未予采纳的原因。
7   部门会议   本单位召开重要会议安排部署区重点任务工作等 《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务院工作规则〉的通知》(国发〔2018〕21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的通知》(鲁政发〔2018〕5号)。   所有部门、单位
8 结果
公开
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分解、执行及落实情况   重大决策、重要政策、政府工作报告、重点改革任务、重大工程项目和规划计划的任务分解、执行措施、实施步骤、责任分工、监督方式及年度重点工作的阶段性进展或按月(季度)取得的成效、落实情况通报和后续举措等信息。公开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系列政策措施的执行和落实情况等信息。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8号)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所有部门、单位
9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答复     有政协委员建议提案办理任务的部门单位
10   机构职能 部门单位基本信息 各单位机构职能信息(包括单位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单位职责,领导姓名及分工,内设机构职责及联系方式,所属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等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一次性公开并动态调整 所有部门、单位
11   部门职责任务清单 各单位职责任务清单。
12   权责清单 县级政府部门权责清单。
13       各部门本年度预算、报表及说明。政府各部门上年度决算、报表。集中展示。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所有部门、单位
14       各部门本年度“三公”经费预算安排;上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报告。     所有部门、单位
15 管理
公开
行政执法 事前公开 公开行政执法职责、执法依据、执法程序、监督途径等信息;公开执法事项名称、受理机构、审批机构、受理条件、办理时限、服务指南、执法流程图等内容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国办发〔2018〕118号) 及时公开并根据情况变化动态调整 区发展和改革局、区教育和体育局、区科技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公安分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利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商务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审计局、区行政审批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统计局、市医疗保障局博山分局、区地方金融监管局、区信访局
16   事后公开 公开行政执法职责、执法依据、执法程序、监督途径和执法结果等信息。 作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17   行政执法统计年报 本部门、单位上年度行政执法总体情况有关数据 每年1月31日前公开本单位上年度行政执法总体情况有关数据。
18   政策解读 负责人解读 区政府和相关部门负责人通过参加新闻发布会、发表署名文章或接受媒体采访等形式就相关政策进行解读。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8号)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所有部门、单位
19   部门和专家解读 深入解读重要政策文件的制定背景、起草过程、工作目标、主要内容、创新举措和下一步工作考虑等。鼓励采用图片图表、音频视频、卡通动漫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展现形式提升解读效果。
20   互动回应 在收集分析研判舆情的基础上,针对舆论关注的焦点、热点和群众投诉咨询问题的互动回应、回复处理内容;留言办理结果;信件办理结果。
21   公共服务清单   公开公共服务目录清单,包括提供所有服务事项的名称、内容、办理主体,行使依据,期限,监督渠道等信息。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的通知》(国办发〔2015〕86号) 及时公开 所有部门、单位
22 服务
公开
证明事项清单   保留的证明事项目录及清理情况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9〕14号)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区司法局
23   政务服务   公开办事指南及流程、公共服务事项办件结果、企业及个人全生命周期事项办理指南、流程、过程结果查询等信息。 《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5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8〕45号)。 所有部门、单位
24 服务
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区政府及各部门、各镇街道办信息公开指南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及时公开并动态调整 所有部门、单位
25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区政府及各部门、各镇街道办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所有部门、单位
26 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基层政务公开基本目录 所有部门、单位
27 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目录   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目录 所有部门、单位
28 26个试点领域目录   国务院26个试点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区政府相关部门
各镇、街道、开发区
29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信息公开法规政策 所有部门、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