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山区司法局

中共博山区委全面依法治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博山区2021年度法治督察工作计划》的通知

 博法办发〔2021〕4

 

各镇党委、人民政府,街道工委、办事处,开发区工委、管委会,区各部门、单位

现将博山区2021年度法治督察工作计划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组织做好相关工作。

  

中共博山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4月21日

 

博山区2021年度法治督察工作计划

 

为了充分发挥督察工作对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的督促推动作用,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的圆满完成,按照《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厅字201928号)、《中共山东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认真贯彻〈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的通知》(鲁法办发20198号)和《淄博市2021年度法治督察工作计划的通知》(淄法办发20213号)的规定,制定我区本年度法治督察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紧围绕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总目标,坚持依法行政,坚持问题导向,把中央、省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不断把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推进

二、督察内容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情况(督察形式:书面督察)督察党中央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要决定、重要指示批示的学习贯彻落实情况及成效。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情况,党校(行政学院)和焦裕禄干部教育学院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重点课程情况,法治专门队伍和法律服务队伍教育培训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重点内容情况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情况(督察形式:实地督察、书面督察)督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级层面工作责任清单》和《中共博山区委全面依法治委员会2021年工作要点的贯彻落实情况

(三)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完成情况(督察形式:专项督察)。督察《中博山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完成情况。

(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情况(督察形式:书面督察、实地督察)。行政执法机关在执法决定作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布情况;行政执法记录仪配备、使用、管理情况;组织行政执法案件评查活动情况;行政执法投诉举报、情况通报等制度建立情况。

  (五)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情况(督察形式:实地督察和书面督察)督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护民营企业发展的重要指示、党中央有关决策部署、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有关部署要求的落实情况;全面提升政务服务水平,为民营企业发展创造积极条件的情况;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的情况;发挥司法机关职能作用,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情况;为民营企业提供优质高效公共法律服务的情况;推动党政机关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保护民营企业发展责任落实的情况。

(六)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情况(督察形式:书面督察)。督察制定本系统、本部门普法责任清单,在网站向社会公布,并向区司法局和上级备案情况;组织部门单位国家工作人员开展学法用法考试情况;建立本部门单位以案释法案例库,定期面向社会公众发布以案释法典型案例情况。

工作要求

要提高认识,认真组织和积极配合开展工作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工作,是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充分发挥督察工作对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的督促推动作用,构建守责尽责、失责追责的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工作机制,不断把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推进。无论是组织者还是参与者,都要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落实好各项督察工作要求,全力支持和配合做好工作,确保督察工作顺利开展、取得实效。

要针对问题,全面客观反映实情要对照督察内容深入了解情况,特别是重大问题、典型问题,基本事实要清楚、表述要准确,做到见人、见时间、见事实、见数字、见原因、见影响,避免只说理不说事,泛泛而谈,坚决防止报喜不报忧、弄虚作假等现象。委依法治公室以适当的形式将督察结果进行反馈,对发现的问题限期整改。重大问题线索、向本级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部门进行移交,对典型案例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或者向社会曝光。

       三要严肃纪律,维护督察工作权威要严肃认真对待督察工作,自觉维护法治督察权威。督察过程中,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市委实施办法,力戒官僚主义和形式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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