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山区司法局
标题: 赡养老人起纠纷 真情调解唤亲情
索引号: 11370304004218111F/2023-5401382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10-15 发布机构: 博山区司法局

赡养老人起纠纷 真情调解唤亲情

发布日期:2023-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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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敬老人、赡养老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民法典规定的每个子女应当担负起的责任。近日,山头司法所成功调解一起赡养纠纷案件。

陈大娘已年过八旬,育有两子两女,小儿子在外地打工,大儿子有稳定的生活来源,俩女儿也已成家。本来到了享受生活的时候,但从前年开始陈大娘身体经常患病,不能干活,解决不了自己衣食温饱,没有了生存能力,本来是大儿子一直照顾,但时间久了大儿子也开始对母亲不管不问。后来陈大娘多次找几个孩子索要赡养费,但几个孩子总相互推脱,就是不给赡养费。情急之下,陈大娘找到了村委请求帮助,经村委讨论研究,认为此案适合通过人民调解进行化解,便带领陈大娘来到到山头司法所进行调解申请。

接到申请后专职人民调解员第一时间联系各方当事人了解情况,在了解案件详情后,调解员发现大儿子心中满是抱怨,自己一个人照顾老母亲实在不方便,小儿子在外地务工无法回家也没办法照顾,两女儿都有自己的家庭也不能每天都照顾,四名儿女都难两全。在第一次调解中,四人都只从自己的立场考虑问题,谁也不愿意多照顾母亲一天,加上母亲每月社保在小儿子手里,花费也不清楚,导致矛盾进一步激化,调解一时陷入了僵局。

为避免矛盾纠纷进一步扩大,司法所及时协调街道综治办及村委,成立工作专班,对其家庭矛盾进行分析研判,精准将矛盾锁定在“儿子女儿只看到个人利益,都想让其他几位兄弟姐妹多付出一点”的问题上。

在第二次进行调解时,调解专班的工作人员向陈大娘子女讲明法律中关于子女对父母赡养义务的相关规定,并指出:“如果做子女的没尽到赡养义务,不仅有悖于传统道德,而且也违反法律,情节严重的甚至构成犯罪!”同时利用相关赡养案例与陈大娘子女们进行推心置腹、换位思考的沟通,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站在客观角度温情开解双方心结,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为老人与子女提出可行的定制化解决方案。经过调解员的不懈努力,各方就老人的赡养问题、居住问题、医疗费用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并签署了调解协议,此次矛盾得到妥善解决。

“孝为德之本,百善孝为先”,赡养父母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每个子女的法定义务,下一步,山头司法所将积极排查各类矛盾纠纷,普及法律知识,将情、理、法融入到人民调解工作中,更好维护辖区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