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博山区司法局关于做好野生动物保护领域 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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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4004218111F/2020-None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0-06-01 | 发布机构: | 博山区司法局 |
关于做好野生动物保护领域
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现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野生动物保护领域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20】30号)转发你们,请根据通知要求做好清理工作。清理工作坚持“谁制定、谁清理”原则,由各单位对各自起草、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请于2020年6月3日前将清理结果盖章后报司法局(格式见附件)。未制定或起草涉及野生动物保护领域规范性文件的单位,可以不予报送。
联系方式:4181746 赵沐芙
报送邮箱:fazhiban223@126.com
博山区司法局
2020年6月1日
附件
规范性文件清理情况(清理建议)表
填表单位:(加盖公章) 填表时间:2020年6月 日
序号 |
文件类型 |
名称及文号 |
清理进展 |
废止或修订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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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说明:1.“文件类型”栏应填写区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2.“清理进展”栏应填状态(拟废止、拟修订、已废止、已修订)、具体情况、下一步工作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