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标题: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警示
索引号: 113703040042186132/2023-5421212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10-10 发布机构: 博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警示

发布日期:2023-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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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广大消费者的提示

1、食品采购要细心

应选择证照齐全、管理规范的商场、超市和农贸市场等场所,注意选购新鲜食物,不购买未经检疫的肉类制品。做到“三查三注意”:一查食品包装标识是否齐全,注意不要购买“三无”食品;二查食品和原料的生产日期和保存日期,注意是否超过保质期;三查食品外观,注意不购买感官异常的食品和原料,并索取发票、购货小票等凭证。

2、网络订餐要小心

要注意查看卖家的食品安全相关证照及产品生产日期、保质期,选择近距离的餐饮单位订购,尽量缩短食物运送时间。收到食品后要检查食品包装及食材质量,及时加工、食用,勿长时间存放,尽量不网购凉菜、生食品种等高风险食品。

二、对广大经营者的提示

1、严格进货渠道,做好索证查验

严格落实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不采购和使用过期、腐败变质、假冒伪劣、来源不明的食品;不采购、使用未按规定检疫或检疫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和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动物肉类及其制品;不采购制售国家禁止经营的野生动植物。

2、严查临期、过期食品

食品经营者应对食品包装、标识、生产日期、保质期和有关食品储存条件等进行自查自纠。自觉下架过期食品,对即将到保质期的食品在经营场所向消费者作出醒目提示,保障消费者知情权。不得对临期食品用折扣款、特价产品等词汇替换。严禁将过期食品重新包装再印上生产日期销售。

如果您在消费过程中发现食品安全问题,请及时拨打“12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