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博山区药品使用单位监督检查标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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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40042186132/2023-5206321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3-07-14 | 发布机构: | 博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被检查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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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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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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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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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类别 |
综合医院□ 妇幼保健院□ 镇卫生院□ 社区卫生服务站□ 诊所□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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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检查项目 |
检查结果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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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是否建立健全药品质量管理体系,完善药品购进、验收、储存、养护、调配及使用等环节的质量管理制度,设置专门部门或指定专人负责药品质量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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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是否定期组织质量管理、购进、验收、养护、保管、调配人员进行法律、法规及专业培训,建立培训档案。是否每年组织直接接触药品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建立健康档案。患有传染病或者其他可能污染药品的疾病的,不得从事直接接触药品的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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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购进药品是否查验供货单位的合法资质、购入药品的合法性,核实供货单位销售人员资质,相关资质档案齐全,采购记录内容完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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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是否建立和执行进货验收制度,对购进药品逐批验收,建立包括药品通用名称、生产厂商、规格、剂型、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批准文号、供货单位、数量、价格、购进日期、验收日期、验收结论等内容的验收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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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储存药品是否有专用场所和设施、设备。需在急诊室、病区护士站临时存放药品的,是否配备符合药品存放条件的专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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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是否制定并执行药品保管、养护制度,有符合规定要求的安全设施。避光、通风设备;配置空调、冰箱、温湿度计等温湿调控及测量设备;安全用电照明设备;采取防潮、防火、防虫、防鼠及防污染等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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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药库是否划分区域,实行色标管理(合格药品区为绿色、待验药品区黄色,不合格药品单独存放,区域红色)。是否按照剂型或用途要求分类存放;药品与医疗器械等非药品、内服药与外用药、中药材、中药饮片、拆零药品等是否分开存放。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等特殊管理药品是否专库或专柜存放,双人双锁保管,专账记录,账物相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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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是否对库存药品和陈列药品应当定期进行检查和养护并做好记录。对过期、污染或变质等不合格药品,是否应按规定及时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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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是否建立最小包装药品拆零调配管理制度,保证药品质量可追溯。药品拆零是否有裸手直接接触片剂、胶囊或者直接口服的中药饮片等无包装药品的行为;调配、拆零场所是否定期清洁消毒,保持工作环境卫生整洁;药品拆零操作、记录是否规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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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是否建立覆盖药品购进、储存、调配、使用全过程质量控制的电子管理系统,实现药品来源可追溯,去向可查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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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是否加强对使用药品的质量监测;发现假药、劣药、存在安全隐患的药品,是否立即停止使用,就地封存并保管,及时向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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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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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意见 |
你单位上述 项行为违反了药品管理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责令你单位: □1、对你单位上述违法违规行为,我局将依法查处。 □2、限于 月 日前改正上述违法违规行为,并在以后守法经营。 □3、整改完成后,以书面形式报桓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各市场监管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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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检查单位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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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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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名:
(公章) 年 月 日 |
(公章)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