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博山区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 2025年第3期(总第228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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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40042186132/2025-5517394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5-05-14 | 发布机构: | 博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博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通 告
2025年 第3号
博山区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
2025年第3期(总第228期)
2025年2月,博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共抽检15大类食品的171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66批次(见附件1),不合格样品5批次(见附件2)。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餐饮食品18批次、豆制品5批次、糕点1批次、粮食加工品10批次、肉制品1批次、食用农产品66批次、水果制品6批次、速冻食品7批次、调味品29批次、饮料6批次、糖果制品6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3批次、饼干4批次、方便食品4批次、罐头5批次。其中不合格5批次。检测项目见附件。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一)博山区飞哥大酒店的姜,噻虫胺项目检出值为0.35mg/kg,标准规定为≤0.2mg/kg。检验机构为奥迈检测有限公司。
(二)李乐六的葱,噻虫嗪项目检出值为0.44mg/kg,标准规定为≤0.3mg/kg。检验机构为奥迈检测有限公司。
(三)博山大观园刘民果蔬经营部的姜,噻虫胺项目检出值为0.38mg/kg,标准规定为≤0.2mg/kg。检验机构为奥迈检测有限公司。
(四)淄博家家悦超市有限公司博山鼓浪屿小镇店的辣椒,噻虫胺项目检出值为0.057mg/kg,标准规定为≤0.05mg/kg。检验机构为奥迈检测有限公司。
(五)山东玉境湖畔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的姜,噻虫胺项目检出值为0.31mg/kg,标准规定为≤0.2mg/kg。检验机构为奥迈检测有限公司。
附件:1.附件1.食品抽检合格.xls
博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