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博山区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 2024年第9期(总第225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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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40042186132/2024-5494911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4-12-19 | 发布机构: | 博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博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通 告
2024年 第9号
博山区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
2024年第9期(总第225期)
近期,博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共抽检17大类食品的72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68批次(见附件1),不合格样品4批次(见附件2)。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餐饮食品4批次、蛋制品1批次、淀粉及淀粉制品1批次、豆制品3批次、调味品8批次、食用农产品22批次、粮食加工品6批次、罐头4批次、酒类1批次、方便食品2批次、水产制品2批次、水果制品3批次、糖果制品2批次、肉制品6批次、饮料4批次、速冻食品1批次、蔬菜制品2批次。其中不合格4批次。检测项目见附件。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一)博山大观园王福明百货商店的花椒,罗丹明B项目检出值为0.178m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联检(山东)科技有限公司。
(二)淄博红叶柿岩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的葱,噻虫嗪项目检出值为1.55mg/kg,标准规定为≤0.3mg/kg。检验机构为国检(青岛)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三)博山天隆广场酒店的生姜,噻虫胺项目检出值为0.57mg/kg,标准规定为≤0.2mg/kg。检验机构为国检(青岛)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四)淄博翰林餐饮有限公司的葱,噻虫嗪项目检出值为检出1.33mg/kg,标准值为≤0.3mg/kg。检验机构为国检(青岛)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三、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我局已责令有关单位立即按照要求采取相关措施,控制风险,并立案调查依法查处,同时将不合格信息及时通报相关部门。
附件:1.附件1食品抽检合格(第9期).pdf
博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2月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