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淄博市博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1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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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40042186132/2024-5467191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4-07-25 | 发布机构: | 博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淄博市博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1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公告
淄博市博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涉及我区1家经营单位的1批次产品。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李乐珍经营的油条
(一)抽检基本情况
不合格产品:油条
不合格项目:铝的残留量
制作日期/批号:2024年4月11日
(二)依法处罚情况
1、违法事实认定情况:当事人经营的油条,铝的残留量项目不符合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当事人经营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油条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四)项的规定,构成经营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油条的违法行为。
2、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博市监处罚〔2024〕63号。
3、处罚的种类和依据:鉴于当事人在办案过程中,能积极配合调查并主动提供证据材料,;初次违法、违法行为持续时间较短,危害范围较小,及时进行改正,根据《淄博市市场监管领域经营主体轻微违法容错纠错免罚轻罚办法》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的规定综合认定,建议对当事人减轻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根据上述自由裁量,罚款2000元。
4.作出处罚决定的单位:博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三)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
经调查取证,造成违法的原因是添加剂含铝泡打粉使用剂量超标。已要求当事人严格控制添加剂使用量。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无。
博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