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淄博市博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2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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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40042186132/2023-5407495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3-11-28 | 发布机构: | 博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淄博市博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2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公告
淄博市博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涉及我区2家经营单位的2批次产品。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博山八陡双升粮油超市经营的脱胚玉米粉
(一)抽检基本情况
不合格产品:脱胚玉米粉
不合格项目:玉米赤霉烯酮
购进日期/批号:2023年6月7日
(二)依法处罚情况
1、违法事实认定情况:事人经营的脱胚玉米粉,玉米赤霉烯酮项目不符合GB2761-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当事人构成经营生物毒素超出标准限量的脱胚玉米粉的违法事实,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构成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违法行为。
2、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博市监不罚〔2023〕292号。
3、处罚的种类和依据:鉴于当事人提供了供货商营业执照、进货时的单据、支付记录及厂家的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还有该脱胚玉米粉自带的合格证等,履行了进货查验等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食品经营者履行本法规定的进货查验等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的规定对当事人免予行政处罚。
4.作出处罚决定的单位:博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三)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
经调查取证,造成违法的原因是生产方储存不当。已要求当事人在加强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制度。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无。
特此公告。
二、淄博浩林宾馆使用的辣椒
(一)抽检基本情况
不合格产品:辣椒
不合格项目:丙溴磷、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
购进日期:2023年8月8日
(二)行政处罚情况
1.违法事实认定情况:当事人使用的辣椒,经山东润达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检验,丙溴磷、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项目不符合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当事人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辣椒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的相关规定。
2.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博市监不罚〔2023〕405号。
3.处罚的种类和依据:鉴于当事人提供了供货商营业执照、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蒋珂琛提供的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博山白塔蒋珂琛蔬菜经营部开具的销货清单等,履行了进货查验等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食品经营者履行本法规定的进货查验等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的规定对当事人免予行政处罚。
4.作出处罚决定的单位:博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三)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
经当事人自查,在今后将严格落实索证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无。
博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