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标题: 2025年博山区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
索引号: 113703040042186132/2025-5517712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04-14 发布机构: 博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博山区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

发布日期:2025-04-14
  • 字号:
  • |
  • 打印

2025年博山区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

 

为做好全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工作切实发挥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在及时发现食品(含食用农产品,下同)安全问题、依法查处不合格食品和违法企业、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市局安排,结合我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紧盯高风险食品、高风险指标、高风险区域等安全问题,排查风险隐患,增强食品抽检的针对性、有效性、系统性。按要求,2025年全区要完成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4批次/千人,其中食用农产品抽检在1.5批次/千人。

、工作任务

   (一)抽检数量和类型。2025年区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1700批次,其中食用农产品不少于630批次抽检任务原则上按月度均衡开展各监管所、有关科室抽检批次数分配以当月抽检安排为准。

(二)抽检品种和项目抽检品种以本地生产经营的预包装食品、餐饮食品、“三小”食品、地方特色食品、蔬菜、水果、畜禽肉为重点,加大对省局确定的抽检动态清单中风险较高、问题较多的产品抽检力度。检验项目应包括《山东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2025年版)》所确定的必检项目,同时结合监管实际选择非必检项目,非必检项目年度应至少覆盖一次(必检项目和可选项目见附件)。做好辖区内主要批发市场和主要菜市场销售的米面油、肉蛋奶、果蔬等大宗食品抽检,保障人民群众“米袋子”“菜篮子”“果盘子”食品安全。

(三)抽检场所涵盖本区在产食品生产企业、生产加工小作坊、批发(农贸)市场(原则上覆盖每户入场销售者)、大中型商场超市、食品供货商、集体食堂(含学校、托幼机构、医院)、旅游景区以及消费集中的餐饮单位、重点保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    

(四)“你点我检 服务惠民生”专项抽检任务。2025年依据本年度抽检批次和辖区实际情况按比例开展专项任务,同时制定本区县“你点我检 服务惠民生”专项抽检方案,并在国抽系统中建立报送分类B“2025年度山东省淄博市博山区你点我检专项抽检”。

、工作要求

(一)聚焦民生实事。以收集到的群众点选意见为重点,以农兽药残留超标、两超一非、果蔬保鲜剂滥用等突出问题为重点,以学校食堂及集中采购单位、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连锁快餐店、网络食品经营者等区域为重点,以不合格或连续多年检出不合格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为重点,加大抽检力度,完成4批次/千人的年度任务目标。扎实推动“你点我检 服务惠民生”活动常态化,提高“你点我检”抽检批次量,提升群众参与数量,增强群众对食品抽检工作的知晓度、认同度、满意度。

(二)完善抽检体系。全面深化食品安全风险会商、抽检检查、执法办案“三个体系”建设,及时将监督抽检问题食品信息通报食品监管和稽查办案部门,涉及校园食品的及时将不合格信息通报同级教育部门,涉及食用农产品的及时将不合格产品及其追溯信息(如承诺达标合格证等)通报同级农业农村部门。围绕食品种类、抽样环节、不合格项目、抽样区域等内容,定期开展抽检数据分析,研判苗头性、倾向性和潜在性风险隐患,为食品安全风险会商等提供基础支撑。常态化开展常规抽检,针对潜在风险部署专项抽检、应急抽检、执法抽检,深挖各类安全隐患,推进问题整改。

(三)坚持问题导向。聚焦直播带货、生鲜电商、餐饮外卖等食品销售新业态,开展专项抽检,提高网络环节抽检比例,及时发现食品安全风险。组织生产环节专项抽检,实现在产生产企业和加工小作坊有效覆盖。及时开展对舆情反映的问题食品的抽检,提高主动发现风险的意愿和能力。强化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的运用,对信用风险高的企业适当提高抽检比例。对问题线索企业实施飞行抽检,对检出不合格的企业实施跟踪抽检。充分利用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信息系统校验功能,减少重复抽检,提高食品抽检覆盖率。原则上不将标签标识、感官等无需通过仪器设备检验的列为抽检项目。

)及时处置风险。各市场监管所和有关科室收到不合格食品检验报告后,应及时送达食品生产经营者,按照不合格产品控制到位、原因排查到位、行政处罚到位整改落实到位信息公布到位要求落实核查处置。针对非法添加等重点问题、校园周边等重点区域、多批次抽检不合格以及连续多年抽检不合格等重点企业,强化核查处置通报督办,曝光典型案件,落实“最严厉的处罚”要求,提高核查处置威慑力。继续推行核查处置技术帮扶,推动实现地方产业提升。完善抽检结果信息公布制度机制,按照“时、度、效”原则,稳妥公布食品安全抽检信息。

(五)严肃工作纪律。参与抽检监测的各相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廉洁自律有关规定,不得弄虚作假,瞒报、谎报、漏报检测数据,不得擅自发布有关抽检监测信息,不得在开展抽样工作前事先通知被抽检监测单位或接受被抽检监测单位的馈赠,不得利用抽检监测结果开展有偿活动、牟取不正当利益。

 

                                                           博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