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博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3批次不合格产品核查处置情况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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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40042186132/2024-5491335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4-12-06 | 发布机构: | 博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博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3批次不合格产品核查处置情况的公告
淄博市博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涉及我区3家经营单位。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博山七色光华儿童服务部提供使用的自消毒餐盘
(一)抽检基本情况
不合格产品:自消毒餐盘
不合格项目:阴离子合成洗涤剂
生产日期:2024年9月3日
(二)行政处罚情况
1.违法事实认定情况:当事人提供使用的自消毒餐盘,经国检(青岛)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抽样检验,阴离子合成洗涤剂项目不符合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当事人提供使用阴离子合成洗涤剂项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自消毒餐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六条第二款的相关规定。
2.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博市监当罚{2024}X180号
3.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的规定,本局对其作出警告的当场行政处罚决定,同时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
4.作出处罚决定的单位:博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三)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
经当事人自查,自消毒餐盘不合格原因可能为清洗餐具时未清洗干净,已责令当事人严格按照操作规范对餐具进行清洗消毒,并立即进行整改。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无。
特此公告。
二、博山城西灏托快餐店提供使用的自消毒小碗
(一)抽检基本情况
不合格产品:自消毒小碗
不合格项目:阴离子合成洗涤剂
生产日期:2024年9月2日
(二)行政处罚情况
1.违法事实认定情况:当事人提供使用的自消毒小碗,经国检(青岛)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抽样检验,阴离子合成洗涤剂项目不符合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当事人提供使用阴离子合成洗涤剂项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自消毒小碗,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六条第二款的相关规定。
2.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博市监当罚{2024}X181号
3.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的规定,本局对其作出警告的当场行政处罚决定,同时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
4.作出处罚决定的单位:博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三)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
经当事人自查,自消毒小碗不合格原因可能为清洗餐具时未清洗干净,已责令当事人严格按照操作规范对餐具进行清洗消毒,并立即进行整改。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无。
三、博山城西启航家政服务中心提供使用的自消毒小碗
(一)抽检基本情况
不合格产品:自消毒小碗
不合格项目:阴离子合成洗涤剂
生产日期:2024年9月3日
(二)行政处罚情况
1.违法事实认定情况:当事人提供使用的自消毒小碗,经国检(青岛)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抽样检验,阴离子合成洗涤剂项目不符合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当事人提供使用阴离子合成洗涤剂项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自消毒小碗,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六条第二款的相关规定。
2.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博市监当罚{2024}X182号
3.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的规定,本局对其作出警告的当场行政处罚决定,同时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
4.作出处罚决定的单位:博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三)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
经当事人自查,自消毒小碗不合格原因可能为清洗餐具时未清洗干净,已责令当事人严格按照操作规范对餐具进行清洗消毒,并立即进行整改。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无。
特此公告。
博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