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博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批次 不合格产品核查处置情况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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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40042186132/2024-5479385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4-10-08 | 发布机构: | 博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博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4年第4期通告中
1批次不合格产品核查处置情况的公告
博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博山区食品安全监督抽查信息通告》2024年第4期(总第220期),涉及我区1家餐饮单位。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淄博桂石山房文化发展有限公司采购的大葱
(一)抽检基本情况
不合格产品:大葱
不合格项目:噻虫嗪
生产日期/批号:2024年6月11 日
(二)依法处罚情况
1.违法事实认定情况:当事人采购农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大葱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
2.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博市监不罚 〔2024〕44号
3.处罚的种类和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四款、一百三十六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三款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进行教育,免于行政处罚。
(三)原因及排查整改情况
当事人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农残超标推测是种植环节问题,今后在经营中将继续履行好经营者应尽的责任和义务。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