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博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3批次不合格产品核查处置情况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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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40042186132/2024-5441132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4-04-28 | 发布机构: | 博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现将3批次市抽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博山城东淑荣食品批发经营部经营的橘、柑、柚
(一)抽检基本情况
1.不合格产品:橘;不合格项目:苯醚甲环唑
2.不合格产品:柑;不合格项目:苯菊酯
3.不合格产品:柚;不合格项目:氯唑磷
(二)行政处罚情况
1.违法事实认定情况:当事人经营的橘、柑、柚经抽样检测不合格,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构成了经营农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的违法行为。
2.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博市监不罚[2024]12号。
3.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处罚。鉴于当事人提供了供货商的相关资质、进货票据、合格证明等材料,履行了进货查验等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配合调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本局对其依法免予处罚。
4.作出处罚决定的单位:博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根据调查取证,该批次不合格橘是从山东康甜农夫农产品销售有限公司购进的,该批次不合格柑、柚是从平和县源发果蔬专业合作社购进的,我局已将检验报告和调查取证的材料分别移交至上述单位所在属地淄博市张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漳州市平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理。
特此公告。
博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