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博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博山区 2023年第16期(总第215期)通告中2批次不合格产品核查处置情况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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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40042186132/2024-5425340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4-01-19 | 发布机构: | 博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博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博山区 2023年第16期(总第215期)通告中2批次不合格产品核查处置情况的公告
博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博山区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 2023年第16期(总第215期),涉及我区2家食品经营单位。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博山白塔秋云果蔬店经营的辣椒
(一)抽检基本情况
不合格产品:辣椒
不合格项目:噻虫胺
购进日期:2023年9月18日
(二)依法处罚情况
1、违法事实认定情况:当事人经营农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辣椒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
2、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博市监不罚〔2023〕0410号
3、处罚的种类和依据: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规定处理,但当事人履行了进货查验等义务,有充足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免予对当事人的行政处罚。
(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我局已对其上级供货商立案调查。
二、博山连辉水果蔬菜超市经营的甜椒
(一)抽检基本情况
不合格产品:甜椒
不合格项目:噻虫胺
购进日期:2023年9月18日
(二)依法处罚情况
1、违法事实认定情况:当事人经营农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辣椒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当事人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
2、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博市监处罚〔2023〕0411号
3、处罚的种类和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参照《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第十条第(二)项、第十一条第(六)项的规定,责令当事人履行进货查验义务并对其作出罚款和没收违法所得的行政处罚。
(三)原因及排查整改情况
出现上述情况的原因为当事人未履行好进货查验义务,当事人学习了相关法律法规,在以后的经营活动中履行好食品经营者的进货查验义务并留存相关凭证。
博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