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淄博市博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1批次不合格餐具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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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40042186132/2023-5341643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3-03-27 | 发布机构: | 博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淄博市博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1批次不合格餐具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淄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监督抽检中涉及我区1家食品经营单位。现将不合格餐具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淄博江南人家餐饮有限公司提供使用的餐具
(一)抽检基本情况
1、不合格产品:直径24cm自消毒盘
不合格项目:阴离子合成洗涤剂
清洗消毒日期:2023年02月09日
(二)行政处罚情况
1.违法事实认定情况:2023年02月09日我局抽检当事人的直径24cm自消毒盘经山东安谱检测科技有限公司检验,阴离子合成洗涤剂项目不符合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五项、第五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
2.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 编号:〔2023〕0310号。
3.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五)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未经洗净、消毒或者清洗消毒不合格,…”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警告。
4.作出处罚决定的单位:博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无。
特此公告。
博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