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标题: 博山区人社局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实施清单(第一批)
索引号: 1137030400421812X7/2021-None 文号:
发文日期: 2021-09-02 发布机构: 博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博山区人社局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实施清单(第一批)

发布日期:2021-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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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山区人社局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实施清单(第一批)
事项序号 证明事项名称 涉及的政务服务事项名称及编码 备注
1 依靠工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的证明 工亡待遇核定支付
372014022004
 
2 死亡证明材料(死亡医学证明、火化证明、户籍注销证明或殡葬证明)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一次性待遇申领 (在职)372014021002 四种证明只需要其中一种即可,能通过省数据共享平台获取的无需提供。
3 养老保险待遇终止拨付
372014021009
4 企业离退休人员丧葬补助金、抚恤金申领372014021003
5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一次性待遇申领(退休人员死亡) 372014021001
6 居民养老保险注销登记及一次性待遇核定支付 372014021012
7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一次性待遇申领372014021005
8 直系亲属与参保人员关系证明 企业离退休人员供养直系亲属生活困难补助核定支付 372014021004  
9 无经济收入证明 企业离退休人员供养直系亲属生活困难补助核定支付 372014021004  
10 继承人继承关系证明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一次性待遇申领(退休人员死亡)372014021001  
11 失地证明 就业困难人员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