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岗位信息发布办理流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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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400421812X7/2021-5170063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1-06-20 | 发布机构: | 博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一、政策标准
免费服务
二、享受条件
1、依法具有用人单位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需要公开招聘的国有企业除外);
2、有招用工的真实意愿。
三、法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2007年8月通过,2015年4月修正);
2、《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2007年11月国务院劳动保障部令第28号,2015年2月修订);
3、《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2018年7月国务院令第700号);
4、《山东省人力资源市场条例》(2015年7月通过)。
四、申请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可容缺)、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照相/扫描件;
2、申请人身份证照相/扫描件;
3、招聘简章(方案)。
五、基本流程
线上招聘:用人单位注册为“山东公共招聘网”会员,按要求填写和上传招聘信息;
线下招聘:参加各类招聘会。
六、受理地点
线上:通过山东省公共招聘网(http://ggzp.hrss.shandong.gov.cn/)发布招聘岗位信息。
线下:博山区人力资源市场不定期举办招聘会。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八、办理时限
即时办理。
九、咨询方式
博山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0533-42509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