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高农村60周岁以上老人养老金的建议的答复
博山区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
第46号
建议人:
主办单位: 博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答复时间: 2021-06-10
  • 答复内容
  • 建议内容

王丰花、孙爱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提高农村60周岁以上老人养老金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区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待遇历年逐步提高,由市区试点时的26.94元,到国家试点时的55元,到现在的142元。尤其是去年增长24元,增幅达到20.34%。同时,对65岁及以上参保城乡居民予以适当倾斜,其中65─74岁、75岁(含)以上的待遇领取人员,其基础养老金每人每月分别高于最低基础养老金标准5元、10元。按计划2021年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平均保障水平再增长5%。我们将及时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沟通对接,第一时间获取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提标工作最新政策,根据要求及时制定提高我区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的政策,全力做好我区居民养老保险提标工作,确保待遇及时足额发放。

 

 

博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6月10日

提高农村60周岁以上老人养老金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