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煜明委员:
对区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133093号“关于大学生返乡创业面临的问题及建议”的提案,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区不断加大对大学生返乡创业的政策支持力度,创业环境进一步优化,推动了更多的人才、技术、资本等优质资源要素向我区汇集。通过落实淄博市“人才金政50条”,推荐优秀企业(项目)参加“淄博市人才创业大赛”,组织参加“创业大(云)讲堂”、大学生毕业季“创业能力体系建设”系列创业云讲堂等活动,以及积极落实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和创业补贴政策资金扶持,大学生返乡创业效果逐渐显现。
一、助力创业,发挥金融资金杠杆作用
加大创业担保贷款和贴息资金支持力度,积极落实创业担保贷款政策。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财政厅 中国人民银行山东省分行关于印发<山东省创业担保贷款实施办法>的通知》(鲁人社字〔2023〕124号)文件要求,个人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不超过30万元,贷款期限不超过3年;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不超过400万元,贷款期限不超过2年。对符合条件的创业担保贷款,财政部门给予贷款实际利率50%的财政贴息。对还款积极、带动就业能力强、创业项目好的借款个人或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到期后可继续申请贷款及贴息支持,累计次数不超过3次。根据《关于印发<淄博市人才优先发展创业担保贷款实施细则>的通知》(淄人社发〔2023〕2号)文件要求,大学生或专业技能人才申请个人创业担保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30万元,贷款期限一次最长不超过3年,可享受两次,第一次申请给予全额贴息,第二次申请按照贷款利率的50%贴息。
2023年,我区共计为389户市场主体发放创业担保贷款15312万元,其中大学生创业担保贷款397万元。
二、精准施策,推进各项创业补贴政策落地落实
根据《关于印发<淄博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淄财社〔2019〕22号)文件规定:“符合条件的新注册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可享受一次性创业补贴,标准分别为为1.2万元和5000元”;“对符合条件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返乡农民工、就业困难人员、毕业5年内全日制高等院校毕业生注册的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可享受创业场所租赁补贴,标准分别为每年每户5000元和2500元”。2023年我区发放创业类补贴共计18.8万元。
三、广泛宣传,营造大学生返乡创业环境
利用抖音、公众号、融媒体、客户端等渠道,多途径、全方位宣传人社政策、创业成功做法、典型事例等,营造崇尚创业、敢于创业、支持大学生返乡创业的良好舆论环境和社会氛围。积极推荐优秀创业企业(项目)参加创业大赛。2023年,我区创业大学生的《外转子直流无刷电机在食品机械中的应用项目》入围淄博市人才创业大赛青年大学生赛道决赛。开展“创业政策进园区”、“创业政策进企业”、“人社政策进商圈”、“博山期待”——就业创业和人才政策宣传系列活动、“‘源来好创业’青年创业资源对接服务季”等创业服务活动,对企业和创业者开展了创业导师指导、创业政策咨询和面对面就业创业人社政策推送等服务,大力宣传创业政策,加强创业引导,营造尊重创业、推崇创业的良好氛围。
目前,我区市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淄博颜山电子商务创业园已无实际经营地,无法为入驻实体提供创业扶持。下一步,我们将争取重新设立创业园区或孵化基地,为返乡创业大学生免费提供经营场所和其他政策支持,帮助他们更好地实现创业梦想。我们将继续抓好各类人才返乡创业政策的落实,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注重部门协调配合,提高人社服务水平,积极利用我区市级创业导师队伍,为大学生创业提供“一对一陪伴式”创业辅导,突出服务的实效性、连续性、便捷性。充分发挥创业典型示范带动作用,形成崇尚创业、竞相创业的良好氛围。
淄博市博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