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秋鹏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提升职业技能培训补贴作用发挥效能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关于印发<淄博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淄财社〔2019〕22号)规定,享受职业培训补贴的人员范围包括贫困家庭子女、全日制高等院校在校学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在校学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含建档立卡的适龄贫困人口)、登记失业人员(简称五类人员),以及即将刑满释放人员(刑期不足两年的)、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符合条件的企业在职职工。
一直以来,我们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有关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文件精神,加强职业培训统筹,进一步提高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的针对性、有效性,充分发挥技能培训和创业促进城乡统筹就业的作用,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是健全机构,加强领导。为加强全年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领导,我们成立了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制订工作职责,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有力地促进培训工作的有效开展。
二是制定实施方案,分解培训任务。为确保全年培训任务按时完成,我们公开发布《博山区关于做好2023年度职业技能培训协议签订工作的通知》,对申报我区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查,并对申报的培训机构进行了实地考察评估,最终签约五家职业技能培训机构。
三是严格管理制度,确保培训质量,为使培训取得良好效果,我们规范培训内容,要求培训机构原则上统一使用符合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国家和省发行或修订的教材。改进教学方法,完成规定的培训课时,完善教学大纲、计划,严格学员考勤记录,强化实际操作训练,加强培训的实效性和有效性,确保培训的质量和效果。
四是加强监督检查,防止弄虚作假。为防止培训机构弄虚作假,我们加强监督管理,采取有力措施严于防范。
1.实施网上公示,将年度培训计划任务、开班信息、补贴申报实施网上公示,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
2.实行培训抽查。对培训机构每期开班、培训结业情况进行跟踪抽查,并做好抽查记录,作为审批补贴的依据。
3.实行电话回访,对参加培训的学员进行电话回访,了解和掌握学员参加培训的真实情况,并做好回访记录。
五是拓宽技能人才成长渠道,完善企业技能人才培养体系。为健全完善企业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激励机制,畅通技能人才成长通道,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提升企业技能人才待遇,调动一线职工钻研技术、提高技能水平的积极性,博山区人社局及时召集各镇(街道)传达有关企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的文件精神,同时邀请市局相关科室负责人对各镇(街道)分管领导及具体负责人、各企业自主评价业务负责人进行多次专题业务培训,培训后我们工作人员又一一和企业对接。目前,我区已在省里成功备案批复技能人才自主评价企业14家,另有4家企业正在审核中。2022年备案企业中有3家企业已开展自主评价工作,开展药物制剂工、养老护理员、织布工、整经工、中药炮制工、车工、钳工、耐火原料加工成型工等工种自主评价人数171人,合格162人,其中5级87人,4级33人,3级24人,2级12人,1级6人。企业对取得技能等级证书的职工均已兑现待遇,大大提高了职工的积极性。
博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