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标题: 关于公开博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区直有关部门职责边界的公告
索引号: 1137030400421812X7/2020-None 文号:
发文日期: 2020-06-28 发布机构: 博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公开博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区直有关部门职责边界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0-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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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区直部门间协作配合,推动制度创新和流程再造,根据《中共博山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公布博山区区级政府部门职责边界清单的通知》(博编〔2020〕19号)要求,现将涉及我局与区直有关部门职责边界事项面向社会公布。

目前涉及我局与区直有关部门职责边界事项共20项,分别是:1.学前教育管理;2.校外培训机构治理;3.社区教育;4.学校安全;5.流浪乞讨人员管理工作;6.儿童福利保障工作;7.养老服务业发展工作;8.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9.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10.部分专业技术职业资格管理;11.住房保障;12.房地产经纪活动监管;13.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治欠保支;14.职业卫生监管;15.老年人工作;16.编制退役士兵安置计划;17.烈士褒扬、抚恤相关工作;18.退役军人就业创业;19.对社会事务类审批事项的办理;20.涉法涉诉信访事项办理。相关业务的部门职责分工详见附件。

下步工作中,我局将根据部门职责调整及工作实际,及时调整和完善职责边界清单。

 

附件:区人社局职责边界清单附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