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标题: 博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构职能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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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2023-08-10 发布机构: 博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博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构职能基本信息

发布日期:2023-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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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名称

淄博市博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基本信息

办公地址

山东省淄博市博山区峨嵋山路20号

邮政编码

255200

办公电话

0533-4250651

传真号码

0533-4250892

网址

http://www.boshan.gov.cn/gongkai/site_bsqrlzyhshbzj/

邮箱

bsqrsj@zb.shandong.cn 

办公时间

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法定职能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作为主管全区劳动就业、社会保险、人事人才管理、劳动关系协调等工作的区政府职能部门,主要负责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有关规划和工作计划等并组织实施,人力资源流动和人员调配工作,就业促进和农民工工资保障工作,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全区企事业单位工资福利综合管理工作,全区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人才开发和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工作,劳动关系等相关工作。

 

         内设机构及职责分工

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督查、机要、保密、档案、信访、应急、值班、安全等局机关日常运转工作。牵头负责本部门职责范围和分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承担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建议提案办理等有关工作。

组织人事科

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社会保障工作,组织指导本系统的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并指导所属单位开展相应工作。负责联系纪检监察工作。负责综合调研和重要文稿起草工作。负责新闻宣传和信息工作。

规划财务科

拟订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编报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建议草案,参与拟订相关社会保障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负责有关信息规划和统计管理工作。编制部门预决算。负责局机关并指导所属单位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拟订全区基本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以及企业(职业)年金、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基金监管制度并组织实施,依法监督基金的收支、管理,组织查处基金管理的重大案件。

就业管理科

拟订全区就业创业、失业保险、农民工工作和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负责全社会就业人员发展与统计,职业技能培训、人力资源服务等行业发展与统计。健全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促进劳动者公平就业、劳动力转移就业和跨地区有序流动。参与拟订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拟订预防、调节和控制较大规模失业的措施和办法,拟订全区失业人员登记管理办法以及相关待遇的规范性文件,建立失业预测预警制度,负责区本级失业保险参保单位以及职工、失业人员待遇资格核准。拟订人力资源流动规范性文件,完善人力资源市场监管制度,参与拟订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规划和规范性文件,负责监督管理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人力资源市场活动。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规范性文件,指导全区大中专毕业生、毕业研究生就业创业工作。组织拟订推动家庭服务业发展促进就业的相关规划、规范性文件以及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国(境)外人员来我区工作办法并组织实施。推动落实农民工相关政策,协调解决涉及农民工的重点难点问题和重大事件。牵头拟订全区高技能人才规划、规范性文件以及留学回国人员来我区创新创业办法并组织实施。承担技能带头人的选拔、管理有关工作。组织拟订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制度。拟订全区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规划、规范性文件,拟订全区职业培训机构发展规划、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职业技能考核鉴定的规则、办法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国家职业分类、职业技能标准和职业技能资格制度。指导监督全区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统筹组织和指导全区职业技能竞赛工作。负责指导本系统、本行业社会组织党建相关工作。协调推进全区人才服务体系建设;承担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事项。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牵头拟订全区专业技术人才规划、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承担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以及学术、技术带头人的选拔、管理有关工作。落实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管理制度;负责非教育系统公派留学工作。拟订全区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拟订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评审、考核认定、考试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负责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的管理工作,负责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核准工作。负责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组织申报和管理有关工作,承担市授权我区的部分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工作。组织实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制度。负责区级专业技术类培训项目审核备案和相关监督管理工作。按照权限,组织实施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工作。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区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按照管理权限,承办相关区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的备案、核准和聘用人员的备案工作。拟订全区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相关制度。拟订机关工勤人员人事管理制度。参与相关事业单位用编进人计划审核工作。拟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竞聘、考核、奖惩等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拟订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相关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拟订事业单位招聘国(境)外人员(不含专家)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按权限拟订人员(不含公务员)调配办法,按照规定承办有关人员调配工作。负责区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档案管理工作。按权限承办援建地区、重点建设项目人员选调派遣以及内调人员安置工作。依法办理区政府提请区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免工作人员和区政府任免工作人员有关事项。

劳动关系科

拟订劳动关系政策。拟订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制度实施规范。健全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制度。拟订全区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的宏观调控和支付保障规范性文件,指导和监督国有企业工资总额。拟订完善区管企业薪酬管理政策,审核认定区管企业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负责指导和监督区管企业负责人薪酬分配。拟订改革改制、关闭破产企业职工权益保障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落实最低工资标准和企业工资指导线。拟订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贯彻执行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政策。参与有关企业劳动模范推荐评选工作。负责区本级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人员退休核准工作。

工资福利科

负责全区事业单位工资福利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工资收入分配和福利办法并组织实施。管理区属事业单位工资(薪酬)总额,会同有关部门核定区属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负责区属事业单位工资统一发放的审核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加工作时间的确定以及工龄计算的办法。负责区本级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人员退休核准工作。

社会保险管理科

贯彻执行机关企事业单位离退休政策、基本养老保险、企业(职业)年金、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政策。拟订全区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规划、规范性文件、标准并组织实施。贯彻执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率和费基等养老保险费政策。指导、监督职工基本养老金领取条件、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项目和给付标准的贯彻落实工作。拟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用社会统筹、个人账户管理办法。拟订职工养老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制度。拟订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养老保险社会化服务工作。指导监督养老保险经办机构业务工作。拟订全区工伤保险规划、规范性文件和标准并组织实施,完善工伤预防、认定和康复的规范性文件。拟订工伤待遇的规范性文件。组织实施劳动能力鉴定等相关工作。落实并组织实施康复机构、残疾辅助器具安装机构的资格标准。组织开展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伤认定工作。

法规科

牵头拟订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负责局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执法监督有关工作。负责推进本系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放管服改革相关工作。负责行政许可事项的组织协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落实国家功勋荣誉表彰制度。拟订政府表彰奖励制度,按照权限审核区政府实施的表彰奖励事项。

政务服务和信息化管理办公室

负责人社系统行政审批、行政许可及相关公共服务事项地统筹协调工作;负责人社系统政务服务窗口作风效能、人员管理、考评激励等工作;牵头推进人社系统优化营商环境和放管服改革相关工作;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系统管理及信息化建设任务落实;负责镇(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基层平台建设;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卡的规划、实施和管理。

直属单位

单位名称

淄博市博山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地址

山东省淄博市博山区峨眉新村峨眉山东路2号文化宫院内

联系电话

0533-4252589

职责

贯彻党中央关于就业和人才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省委、市委工作要求和区委工作安排,统筹管理全区城乡劳动力。负责就业创业指导、统筹全区就业经办服务工作、就业和人才服务项目的组织实施、职业技能培训、职业技能鉴定、高校毕业生服务、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劳动事务代理等服务工作。

单位名称

淄博市博山区社会保险事业中心

地址

山东省淄博市博山区中心路61

联系电话

0533-4182596

职责

贯彻执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政策;负责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业务经办及管理:负责退休人员、工伤职工、失业职工各项待遇的审核发放及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负责社会保险扩面、稽核、宣传、内控、基金监管等相关工作。

单位名称

淄博市博山区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大队

地址

山东省淄博市博山区峨嵋山路20号

联系电话

0533-4250496

职责

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举报、投诉;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

单位名称

淄博市博山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地址

山东省淄博市博山区峨嵋山路20号

联系电话

0533-4250626

职责

负责处理管辖范围内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负责管辖范围内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的业务指导。承担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