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山区人民政府
| 标题: | 博山区2024年四季度—2025年三季度小微企业和社会组织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审核结果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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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37030400421812X7/2025-5553355 | 文号: | |
| 发文日期: | 2025-11-26 | 发布机构: | 博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根据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关于印发淄博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淄财社〔2025〕19号)文件规定,现将博山区2024年四季度—2025年三季度小微企业和社会组织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审核结果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自2025年11月26日—2025年12月2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拨打监督电话:0533—4250907。
附件:博山区2024年四季度—2025年三季度小微企业和社会组织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审核结果.xls
博山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2025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