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标题: 人才创业担保贷款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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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2023-05-19 发布机构: 博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人才创业担保贷款政策

发布日期:2023-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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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扶持范围

(一)法定劳动年龄内,在我市自主创业且未在其他单位就业,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生或专业技能人才,专业技能人才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高级工(三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2.取得中级以上职称证书或对应中级以上职称的职业资格证书。

(二)大学生或专业技能人才在我市创办的企业及民办非企业(以下简称“企业”)。

(三)顶尖、高端、高层次人才在我市创(领)办的企业。

扶持对象须是2017年12月13日《关于进一步推进人才优先发展的若干措施》(淄发〔2017〕34号)出台后创(领)办项目的创业者。

二、贷款额度、期限、利率及贴息标准

(一)大学生或专业技能人才个人申请创业担保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30万元,贷款期限一次最长不超过3年,可享受两次。第一次申请给予全额贴息,再次申请按照贷款利率的50%贴息。

(二)大学生或专业技能人才创办的企业申请创业担保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300万元,贷款期限一次最长不超过2年,累计次数不超过3次。贷款利息按照贷款合同签订日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减150个基点(BP)以下部分由借款企业承担,剩余部分给予贴息。

(三)创业担保贷款利率在贷款合同签订日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基础上加点不超过50个基点(BP),具体贷款利率由经办金融机构根据借款人和借款企业的经营状况、信用状况等与借款人和借款企业协商确定。其中,低于一年期(含一年)的贷款利率参照一年期LPR确定;超过一年期的贷款,借贷双方协商选择参照一年期或五年期LPR,并在贷款合同中明确规定。

(四)顶尖、高端、高层次人才创(领)办的企业已获得商业贷款且未列入其它贴息计划的,贷款贴息按照贷款合同签订日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减150个基点(BP)以下部分由借款企业承担,剩余部分给予贴息,贴息金额最高200万元。

三、所需材料

营业执照副本;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

四、服务流程

申请人可通过以下两种方式之一自主申请:

1.网上申请通过“温暖淄博人社”微信小程序内的创业担保贷款功能提交申请。

2.现场申请营业执照注册的创业担保贷款经办机构或经办银行提出申请。

五、工作地点及联系方式

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0533-4251654

农村商业银行 0533-4133025

邮政储蓄银行 0533-4185867

齐商银行 0533-4913178

    北海村镇银行 0533-4919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