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标题: 关于转发《关于印发2021年淄博市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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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2021-01-11 发布机构: 博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转发《关于印发2021年淄博市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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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淄博市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稳就业保就业决策部署,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统筹推进常态化疫情防控与线上线下招聘等就业服务活动,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1年全国统一和我省特色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字〔2020〕188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确定2021年在全市统筹开展全国统一、山东特色、淄博特有的20项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10项全国统一活动

(一)就业援助月。2021年1月,以辖区内城乡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残疾登记失业人员为重点对象,由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联合当地残联、农业农村部门开展,为就业困难人员等提供重点帮扶。

(二)春风行动。2021年2—3月,以有就业创业意愿的农村劳动力、返乡农民工等为重点对象,由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联合当地农业农村、扶贫、工会、妇联部门开展,支持农村劳动力就业创业。

(三)大中城市联合招聘高校毕业生专场活动。2021年3—6月、9—11月,以应届高校毕业生及高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为重点对象,由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部门和有关高校联合开展,为高校毕业生求职择业和用人单位招聘人才提供精准对接服务。

(四)民营企业招聘月。2021年4月,以民营企业和各类求职者为重点对象,由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联合当地教育、工会、工商联开展,为民营企业和求职者搭建优质、高效的供需交流平台。

(五)残疾人就业帮扶活动。2021年5月16日,以农村残疾人为重点对象,由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联合当地残联开展,帮扶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残疾人实现就业。
    (六)百日千万网络招聘专项行动。2021年5—7月,以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城镇失业人员等为重点对象,由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牵头开展,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提供便捷高效的对接渠道。

(七)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行动。2021年8—9月,以2021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及往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为重点对象,由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开展,促进有就业意愿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

(八)就业扶贫行动日。2021年10月17日,以脱贫人口为重点对象,由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开展,动员脱贫人口积极就业、增加收入。

(九)金秋招聘月。2021年10—11月,以重点企业和重点群体为对象,由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联合当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工会、工商联开展,提供多样化就业服务。

(十)人力资源市场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周。2021年11月下旬至12月上旬,以2022届高校毕业生、往届有就业意愿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及“三支一扶”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期满未就业人员为重点对象,由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开展,为高校毕业生提供就业服务。

二、5项山东省特色活动

(一)“就选山东”高校毕业生求职招聘系列活动。2021年3—6月,9—12月,由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联合高校,面向全省各高校非师范类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就业毕业生开展线上、线下相结合的企业宣讲、求职招聘、就业指导服务活动,促进高校毕业生与用人单位高效对接、顺利就业。  

(二)山东省2021年巾帼就业服务专项活动。2021年3月上旬,由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联合当地妇联开展,结合“三八国际妇女节”,进一步拓宽女性就业渠道。重点服务下岗失业妇女、女农民工、农村贫困妇女、女大中专毕业生等各类女性群体。通过提供就业政策咨询、专项招聘服务、专项职业指导、职业技能培训、创业项目体验等就业创业服务,提高女性就业创业技能,让更多女性实现高质量就业。

(三)全省残疾高校毕业生特聘行动。2021年5—7月,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联合残联、高校,集中开展全省残疾高校毕业生就业帮扶活动,向有就业意愿尚未就业的残疾高校毕业生推荐符合其需求的就业岗位,力促应届残疾高校毕业生实现尽早就业。

(四)“鲁力同新”新经济促就业专项服务活动。2021年8—9月,由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联合阿里巴巴、到家、滴滴、美团、顺丰等知名数字平台经济企业,为重点群体提供多渠道、多形式的灵活就业、居家就业、自主创业机会,带动地区特色产业和生活服务业加快发展。

(五)退役军人及部队随军家属就业创业服务月活动。2021年10月,由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与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联合开展,面向驻鲁部队即将退役、有就业创业意愿和服务需求的退役军人和部队随军家属,依托省市公共招聘网和退役军人部门网站、强军网(军网)等网站同时发布用人信息和退役军人、部队随军家属求职信息,通过提供特色服务及举办专项活动的方式,强化就业服务、创业服务、培训服务、市场服务等工作,促进有就业创业意愿的退役军人和部队随军家属就业创业。

三、5项我市特有活动

(一)“淄博—名校人才直通车”活动。2021年3-5月、9-11月,市人社局、市就业服务中心牵头组织实施,各区县人社局、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配合,组织国有大型企业及重点民营企业,到省内、外高校开展“淄博—名校人才直通车”活动,活动以开展校园招聘、现场宣讲为主要形式,重点推介我市人才发展环境、引才优惠政策、高层次人才岗位需求等,吸引更多优秀毕业生来淄工作和创新创业发展,全年活动组织不少于20场。

(二)驻淄高校“一校一专场”特色招聘活动。根据各驻淄高校专业特色,摸排不同类型用人单位岗位需求,结合高校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在各驻淄高校分别组织至少一场专题特色招聘活动。

(三)淄博—济南联合人才专场招聘会。为进一步推动济南—淄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一体化发展,联合济南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举办跨区域人才专场招聘会,为两地用人单位和各类人才提供面对面交流的平台,现场洽谈、面试、签约,持续优化区域内劳动力和人才要素资源配置,推动人社公共服务资源共建共享。

(四)灵活就业专场招聘会。市、县级公共人力资源市场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前提下,积极开展灵活就业专场招聘活动。面向我市有灵活就业用工需求的用人单位,为各类求职者提供多渠道、多形式的灵活就业机会,活动现场提供职业指导、政策推介、职业介绍等服务。

(五)驻淄高校辅导员“三进”和大学生就业体验日活动。组织驻淄高校辅导员“三进”活动,邀请驻淄高校辅导员“进企业、进园区、进中心”参观考察,实地了解淄博市经济发展状况及高校毕业生需求,为下一步引导大学生留淄就业创业工作奠定良好基础。开展高校大学生留淄就业体验日活动,邀请省内外高校大学生深入我市企业,实地参观企业工作场景、生活环境,了解企业待遇、发展远景、企业文化等。活动期间做好“淄博人才金政37条”政策宣传,引导大学生来淄留淄就业创业。市级开展驻淄高校辅导员“三进”活动不少于3场,每区县自行开展活动不少于2场;市级开展大学生就业体验日活动不少于5场,每区县自行开展活动不少于3场。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级要高度重视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将其作为稳就业的具体措施,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合作,落实工作责任,强化经费保障,充分调动各方力量,共同组织开展好各项活动。

(二)丰富内容。各级要拓宽活动渠道,创新活动手段,提供政策宣传解读、岗位归集发布、入岗精准对接、职业指导、权益维护等多样化优质高效的就业服务,各地可根据本地实际创造性开展本地化活动,积极营造关心就业创业、促进民生改善的良好氛围。

(三)确保安全。各级要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结合各地疫情防控实际,灵活调整专项活动线上线下开展形式。要重视做好信息安全,确保用人单位资质和招聘信息真实有效,严格防止求职人员信息泄露。要落实安全责任,消除安全隐患,确保活动顺利举行。

(四)强化宣传。要提前做好活动预告,制作并向社会公开活动月历、日历。运用全媒体渠道,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活动,及时跟踪报道活动开展情况,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