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标题: 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政策清单
索引号: 1137030400421812X7/2024-5421550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04-10 发布机构: 博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政策清单

发布日期:2024-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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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政策清单

序号

政策名称

政策内容

享受条件

补贴标准

申请材料

办理流程

经办渠道

办理期限

办理结果

咨询电话

1

个人创业担保贷款

《普惠金融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金〔202375号),《山东省创业担保贷款实施办法》的通知(淄人社字〔2023107号)。

法定劳动年龄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脱贫人口、农村自主创业农民。

 

贷款额度不超过30万,贷款期限一次最长不超过3年,最多不超过3次。对符合条件的创业担保贷款,财政部门给予贷款实际利率50%的财政贴息

1.营业执照副本

2.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

 

申请-受理-审核-办结

线上:可搜索微信小程序温暖淄博人社”—点击公共就业创业创业担保贷款”—点击贷款申请,将相关信息补充完善后,点击提交贷款申请

线下: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及各经办银行。

 

提交材料后7个工作日内

工作人员及时反馈或微信小程序查询。

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0533-4251654

农村商业银行:0533-4133025

邮政储蓄银行:0533-4158868

齐商银行:0533-4913186

北海村镇银行:0533-4919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