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政策清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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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400421812X7/2024-5421550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4-04-10 | 发布机构: | 博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政策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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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政策名称 |
政策内容 |
享受条件 |
补贴标准 |
申请材料 |
办理流程 |
经办渠道 |
办理期限 |
办理结果 |
咨询电话 |
1 |
个人创业担保贷款 |
《普惠金融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金〔2023〕75号),《山东省创业担保贷款实施办法》的通知(淄人社字〔2023〕107号)。 |
法定劳动年龄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脱贫人口、农村自主创业农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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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额度不超过30万,贷款期限一次最长不超过3年,最多不超过3次。对符合条件的创业担保贷款,财政部门给予贷款实际利率50%的财政贴息 |
1.营业执照副本 2.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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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受理-审核-办结 |
线上:可搜索微信小程序“温暖淄博人社”—点击“公共就业创业—创业担保贷款”—点击“贷款申请”,将相关信息补充完善后,点击“提交贷款申请”。 线下: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及各经办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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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材料后7个工作日内 |
工作人员及时反馈或微信小程序查询。 |
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0533-4251654 农村商业银行:0533-4133025 邮政储蓄银行:0533-4158868 齐商银行:0533-4913186 北海村镇银行:0533-4919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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