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标题: 就业困难求职创业补贴申领
索引号: 1137030400421812X7/2021-5323124 文号:
发文日期: 2021-01-14 发布机构: 博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就业困难求职创业补贴申领

发布日期:2021-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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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场所租赁补贴申请

一、办理条件

对符合条件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返乡农民工、就业困难人员、毕业5年内全日制高等院校毕业生在我市租用独立经营场地创业(签订书面租赁协议并交纳房租),创办小微企业或个体工商户(两类实体注册时间须在2015年9月7日之后),正常经营满一年以上且在创办实体缴纳职工社会保险、未享受场地租赁费用减免的可按照小微企业每年每户5000元、个体工商户每年每户2500元的标准给予创业场所租赁补贴,期限为2年。同一创业者在我市注册多个创业实体的,不重复享受补贴。

二、申请材料

(一)创业者身份证或社保卡,港澳台人员可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二)创业场地房屋租赁合同;

(三)银行开户许可证;

(四)财务报表;

(五)营业执照(可容缺)等;

(六)毕业5年内全日制高等院校毕业生还应提供学历信息(可容缺);

(七)返乡农民工还应提供《返乡农民工创业场所租赁补贴申请人员信息核查表》(可容缺);

三、办理流程

(一)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将上述申报材料电子照片打包发送注册地乡镇(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邮箱,并致电。

    区就业服务中心咨询电话:4251654

乡镇(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邮箱及电话:

池上镇:bsqcszrss@zb.shandong.cn     4881269

源泉镇:bsqyqzrss@zb.shandong.cn     7877902

石马镇:bsqsmzldbz@zb.shandong.cn    4567124

博山镇:bszrss@zb.shandong.cn        4547688

山头镇:stjdsbs6666@zb.shandong.cn   4408796

八陡镇:bdrenshesuo@zb.shandong.cn   4518350

域城镇:yczrss@zb.shandong.cn        7019728

白塔镇:btzrmzfrss@zb.shandong.cn    4685165

城西街道:bsqcxjdrss@zb.shandong.cn  4133788

城东街道:bscdrenshe@zb.shandong.cn  4110500

(二)工作人员初审,符合条件的,进行下一步程序;不符合条件的,说明有关情况。

 

个体工商户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

一、办理条件

对首次领取营业执照(2016年12月26日以后在我区登记注册的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者,有固定经营场所,正常经营12个月以上,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或镇办人社所进行个体经营就业登记,经营者个人缴纳职工养老保险费和职工医疗保险费或在创办个体工商户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补贴标准0.5万元。

二、申请材料

(一)创业者身份证或社保卡;

(二)创业场地房屋租赁合同或房屋产权证明

(三)营业执照(可容缺);

(四)《个体工商户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表(可容缺);

三、办理流程

(一)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将上述申报材料电子照片打包发送注册地乡镇(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邮箱,并致电。

    区就业服务中心咨询电话:4251654

乡镇(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邮箱及电话:

池上镇:bsqcszrss@zb.shandong.cn     4881269

源泉镇:bsqyqzrss@zb.shandong.cn     7877902

石马镇:bsqsmzldbz@zb.shandong.cn    4567124

博山镇:bszrss@zb.shandong.cn        4547688

山头镇:stjdsbs6666@zb.shandong.cn   4408796

八陡镇:bdrenshesuo@zb.shandong.cn   4518350

域城镇:yczrss@zb.shandong.cn        7019728

白塔镇:btzrmzfrss@zb.shandong.cn    4685165

城西街道:bsqcxjdrss@zb.shandong.cn  4133788

城东街道:bscdrenshe@zb.shandong.cn  4110500

(二)工作人员初审,符合条件的,进行下一步程序;不符合条件的,说明有关情况。

 

小微企业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

一、办理条件

对首次领取小微企业营业执照(2013年10月1日以后登记注册)、正常经营12个月以上,在创办企业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的创业人员(企业法定代表人)、离岗或在职创业的镇(街道办事处)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补贴标准为1.2万元,每名创业人员、每个企业只能领取一次。

二、申请材料

(一)创业者身份证或社保卡,港澳台人员可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二)企业财务报表;

(三)银行开户许可证或企业账户信息表;

(四)营业执照(可容缺);

(五)《一次性创业补贴和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申请表》(可容缺);(六)离岗或在职创业的镇(街道办事处)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还应提供《淄博市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申请表》;

三、办理流程

(一)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将上述申报材料电子照片打包发送注册地乡镇(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邮箱,并致电。

    区就业服务中心咨询电话:4251654

乡镇(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邮箱及电话:

池上镇:bsqcszrss@zb.shandong.cn     4881269

源泉镇:bsqyqzrss@zb.shandong.cn     7877902

石马镇:bsqsmzldbz@zb.shandong.cn    4567124

博山镇:bszrss@zb.shandong.cn        4547688

山头镇:stjdsbs6666@zb.shandong.cn   4408796

八陡镇:bdrenshesuo@zb.shandong.cn   4518350

域城镇:yczrss@zb.shandong.cn        7019728

白塔镇:btzrmzfrss@zb.shandong.cn    4685165

城西街道:bsqcxjdrss@zb.shandong.cn  4133788

城东街道:bscdrenshe@zb.shandong.cn  4110500

(二)工作人员初审,符合条件的,进行下一步程序;不符合条件的,说明有关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