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标题: 创业补贴申领
索引号: 1137030400421812X7/2024-5440988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04-25 发布机构: 博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创业补贴申领

发布日期:2024-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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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策标准

一次性创业补贴1.2万元

二、申领条件

对首次领取小微企业营业执照(2013101日以后登记注册)、正常经营12个月以上,在创办企业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的创业人员(企业法定代表人)、离岗或在职创业的镇(街道办事处)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补贴标准为1.2万元,每名创业人员、每个企业只能领取一次。

三、办理依据

(一)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二)淄博市财政局、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淄博市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淄人社发〔201915号)。

四、申请材料

1.创业者身份证或社保卡原件及复印件;(2.企业财务报表;(3.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4.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5.《一次性创业补贴和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申请表》或者《淄博市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申请表》

五、基本流程

(一)申报方式。

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可以通过以下两种方式自主申请:

1)网上申请。通过“淄博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个人服务”或“单位服务”入口--登录“山东省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网上办事大厅”提出申请。

2)现场申报。携带相关材料向博山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窗口提出申请。

(二)审核发放。机构工作人员,进行实地考察,审核通过、公示无异议的,报同级财政部门拨付补贴资金,将资金拨付到企业银行账户。

六、受理单位

乡镇(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八、办理时限

随到随办;对提供材料不符合规定或材料不全的应一次性告知。

九、咨询方式

(一)现场咨询:乡镇(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

(二)电话咨询:

 区就业服务中心咨询电话:4251654

乡镇(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邮箱及电话:

池上镇:  4881269

源泉镇:  7877902

石马镇:  4567124

博山镇:  4547688

山头镇:  4408796

八陡镇:  4518350

域城镇:  7019728

白塔镇:  4685165

城西街道: 4133788

城东街道: 4110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