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就业登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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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400421812X7/2024-5440775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4-04-25 | 发布机构: | 博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1.对象范围
在区内依法注册或登记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以及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2.办理条件
招用法定劳动年龄内劳动者(含单位法人或负责人)并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于用工之日起30日内办理就业登记。
3.办理材料
用人单位无需到现场或提供纸质材料。
4.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审核-办结。
用人单位外网提交就业登记申请,镇、街道人社所经办人员受理、审核就业登记。
5.办理时限
3个工作日
6.办理地点(方式)
全程网办
7.办理结果告知方式
全程网办
8.咨询电话
0533-42509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