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智障儿童终身托养措施的建议的答复
博山区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
134067
建议人: 徐百营
主办单位: 博山区民政局
答复时间: 2025-07-25
  • 答复内容
  • 建议内容

徐百营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智障儿童终身托养措施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当前工作开展情况

(一)多方救助体系作用明显

持续完善以政府为主导,社会力量参与的智障儿童救助体系。政府方面,通过发放低保金、特困人员救助金、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等方式,为11名符合救助条件的智障儿童提供基本生活保障。同时,积极引导社会组织、爱心企业等参与智障儿童救助工作,部分企业通过捐赠物资、提供志愿服务等形式,为智障儿童及其家庭送去温暖。

(二)集中供养机构建设逐步推进

加强我区特困人员供养中心建设,对符合救助标准的人员及时安排入住,区民政局通过与博山区源泉中心卫生院(博山区源泉长寿山医养健康园)签订《博山区特困人员集中供养委托协议》,对全区有意愿入住的城乡特困人员实行集中供养,设立精神卫生康养中心和失智管理专区,发挥精神专科医学团队优势,组建由精神科医师、护士、心理治疗师、康复医师、康复志愿者等组成的专业康复治疗团队,为患有精神疾病的受助人员提供生活护理、精神诊疗、疾病控制等特色化的医养服务。同时建立了严格的监管制度,定期对机构的硬件设施、服务质量、安全管理等进行检查评估,确保机构规范运营。儿童福利机构目前全市各区县尚未设置,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可申请到市儿童福利院供养。

(三)康复救助工作稳步开展

全面落实0—17周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落实康复救助政策,区残联依托我区3处残疾儿童康复定点机构(淄博市第一医院、博山区妇幼保健院、淄博万杰肿瘤医院),截至2025年5月底,共为121名残疾儿童提供康复救助服务,其中机构内集中康复84人(智力32人),机构+社区+家庭37人(智力13人)。

二、下步工作重点

(一)加强集中供养机构建设与管理

进一步研发配备适合智障儿童、智障人士的设备设施,提升硬件建设。加强对机构工作人员的培训,提高专业素质和服务能力,引入先进的康复理念和技术,为符合条件的智障儿童提供更加个性化、专业化的集中供养服务。建立服务质量评估体系,定期对机构进行评估和考核,促进托养服务质量的不断提升。

(二)深化就业探索与实践

根据智障儿童的特点和就业需求,制定个性化的就业培训方案,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生活技能培训和社会适应能力培训等,提高智障儿童的就业能力和综合素质。进一步加强与社会企业的合作,开发更多适合智障儿童的就业岗位,鼓励社会组织和爱心企业建立残疾人就业辅助基地,为智障儿童提供长期稳定的就业机会。同时,探索发展社区就业、居家就业等新型就业模式,拓宽不同类别智障儿童的就业渠道。

(三)加大宣传引导力度

通过多种渠道广泛宣传智障儿童终身托养工作的重要意义和相关政策,提高社会对智障儿童的关注度和接纳度。开展关爱智障儿童主题活动,倡导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志愿服务和捐赠活动,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智障儿童托养服务的良好氛围。发动专业社会组织常态化组织家庭交流活动,分享经验和心得,为家庭提供心理支持和情感慰藉,增强他们积极面对未来的信心。

(四)加强对上争取力度

 深入调研,进一步掌握区内智障儿童的数量、分布、家庭状况、救助需求等情况,建立服务台账。积极与上级部门沟通协调,争取将完善保障智障儿童福利待遇的有关法规纳入国家立法计划,为智障儿童争取更多的政策支持和保障。

一是建议创新由政府、社会企业、家庭“三方联动”机制,保障智障儿童规范化救助。二是通过政府信息渠道逐级向上反映,从国家层面进一步完善保障智障儿童人生福利待遇最大化的有关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