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区社会组织管理的建议的答复
博山区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
134016
建议人: 冯玲
主办单位: 博山区民政局
答复时间: 2025-06-17
  • 答复内容
  • 建议内容

冯玲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区社会组织管理的建议已收悉,我们对此高度重视,并进行了深入研究。以下是对您提案的详细回复:

一、我区社会组织管理现状

近年来,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区社会组织管理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截至目前,全区登记成立的社会组织总数已达到一定规模,涵盖了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等多种类型。这些社会组织在推动社会进步、服务社区居民、促进经济发展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二、 已采取的管理措施

一是扎实开展年检工作。为确保社会组织的规范运作,我们定期组织年检工作,对社会组织的活动开展、财务状况、重大活动等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通过年检,及时发现并纠正了一些社会组织存在的问题,提高了其管理水平和运作效率。二是严查非法社会组织。针对非法社会组织活动问题,我们配合上级民政部门开展了打击非法社会组织的专项行动。通过排查和整治,依法劝散和摘牌部分非法社会组织,维护了社会组织管理的良好秩序。三是加强社会组织培训。为提高社会组织负责人和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管理能力,我们定期组织培训活动。通过培训,增强了社会组织的服务意识和法律意识,提升了其服务水平和质量。

三、进一步加强社会组织管理的措施

在现有工作的基础上,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进一步加强社会组织管理,完善社会组织监管体系,建立健全社会组织监管机制,加强对社会组织的日常监管和风险评估。同时,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动社会组织健康发展。一是优化社会组织服务环境。积极为社会组织提供政策支持和服务保障,推动其更好地发挥作用。联合行政审批服务局简化社会组织登记注册流程,降低登记门槛,加强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和社区社会组织建设,为初创社会组织提供办公场地、资金支持和业务指导等。二是加强社会组织人才队伍建设。加大对社会组织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力度,提高其专业素养和管理能力。通过举办培训班、研讨会等活动,提升社会组织负责人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同时,鼓励社会组织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为其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保障。三是推动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积极引导和鼓励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发挥其独特优势和积极作用。通过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合作等方式,支持社会组织开展各类公益活动和志愿服务,满足社区居民的多样化需求。四是进一步加强整治“僵尸型”社会组织。对已排查出来的“僵尸型”社会组织,联合业务主管单位和博山区行政审批服务局采取注销登记措施,对符合注销登记情形的社会组织,经清算后,按法定程序办理注销登记。限期整改,对可以通过整改激活的社会组织,要求社会组织抓紧制定合法合规、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通过改正、重整、合并、更名等方式,使其正常开展活动。撤销登记一批。对于社会组织符合国家三个条例和《山东省慈善条例》有关撤销登记情形的,由登记管理机关依法撤销登记。全面完成博山区“僵尸型”社会组织的专项整治工作。

社会组织是连接政府与公众的桥梁,是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重要力量。我们将继续加强对社会组织的管理和服务,推动其健康有序发展,为构建和谐社会贡献力量。

感谢您的关注和支持!我们将继续努力,不断改进工作,为社会组织的发展创造更加良好的环境。

此复。

1、加强对社会组织的领导。2、创新推进政府职能转变。3、加大培育扶持力度。4、加强自身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