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关爱社区独居孤寡老人的建议
博山区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
第125039号
建议人: 贾媛媛
主办单位: 博山区民政局
答复时间: 2021-06-28
  • 答复内容
  • 建议内容

尊敬的贾媛媛委员:

首先感谢你们对博山区养老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你们提出的《关于关爱社区独居孤寡老人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党中央、国务院和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空巢老人关爱服务工作。近年来,区民政局将建立空巢老年人关爱服务制度作为重点任务加以推进,重点做了以下工作:

一是健全养老服务设施。近年来,区民政局积极健全各类养老服务设施,通过打造“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为内容的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让更多的老年人实现老有所居、老有所养、老有所乐、安享晚年。目前,全区共有备案养老机构9处,社区日间照料中心24处,农村幸福院47处。全区共有养老服务床位1684张,其中护理床位占比达47%。

二是健全完善空巢等各类经济困难老年人生活保障体系。推动建立针对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年人补贴制度,不断提升经济困难老年人生活质量。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暂行办法》,不断提高救助供养水平,扩大保障范围,给予救助对象必要的生活照顾和物质帮助。

三是加强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支持力度。针对地域特点,挖掘传统文化,探索互助联动养老服务新途径,推动建立健全家庭尽责、基层主导、社会协同、全民行动、政府支持保障的空巢老年人关爱服务机制。

四是完善医养结合政策。积极鼓励各医疗机构大力发展健康养老产业,依托医疗机构的医疗资源优势建设养老康复机构,将医疗服务和养老服务有机结合起来,探索建立了“医养结合”的养老服务新模式,让先进的医疗设备和专业的医疗人才最大限度的服务于养老服务,逐步解决了养老机构缺乏专业医疗服务的问题,有效解决了人民群众“老有所养、老有所医”的问题。会同区卫健局指导全区8处医疗机构以医疗机构内部设置养老机构、签订医疗养老服务协议等方式开展了“医养结合”养老服务,所有卫生院和城区基层医疗机构均按要求开展了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部分养老服务机构和邻近的医疗机构签订了合作协议,由就近医疗机构为养老机构入住老人提供医疗服务。

解决空巢老年人养老问题,是完善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的关键,事关空巢老年人晚年幸福生活,事关外出务工人员就业创业,事关千千万万家庭。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推动空巢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实施,完善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

一是大力宣扬尊老敬老爱老风尚,营造良好舆论氛围。通过全媒体大力宣传党和政府关于老龄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内容,宣传报道我区尊老敬老爱老先进人物和事迹。

二是建立健全定期巡防空巢老年人工作机制,积极防范和及时发现意外风险。

三是加快推动信息系统建设,按照做好空巢老年人信息管理,运用大数据分析空巢老年人的需求,为精准帮扶、精准关爱提供数据支撑。

四是加强与信息企业的协作,支持利用移动互联网、物联网等现代技术搭建高效、便捷、适用的智能服务网络平台,畅通空巢老年人与子女及近亲属之间的亲情沟通的渠道。

五是进一步优化老年人补贴制度,为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等老年人的养老服务问题提供制度性保障。

六是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加快示范性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建设。

七是推进老旧小区适老化改造,采取政府补贴等方式,对纳入特困供养、建档立卡范围的高龄、失能、残疾老年人家庭,按照《无障碍设计规范》给予最急需的适老化改造。尊重居民意愿,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统筹推进公共场所无障碍、适老化和消防设施改造,为老年人提供安全、舒适、便利的社区环境。

 

建议:1.建立社区独居老人安全管理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客户移动终端、后台管理系统、社区管理终端、通信系统,其中:所述客户移动终端,用于独居老人每天在家里通过终端进行签到,在紧急状态下的安全呼叫,以及通知外出离开;所述后台管理系统,通过通信系统与所述客户移动终端、社区管理终端连接,实时接收掌控所管辖区的独居老人每日的基础安全信息,处理接收社区管理终端的请求;所述社区管理员终端,社区后台管理人员每日进行统一的监管,发现有问题再主动安排电话或上门查询。2.社区创办日间照料站,为老年人提供日托服务。社区设立居家养老服务站,配备日间照料工作室、休息室、娱乐室、健身房和食堂等服务设施,为老年人提供医疗卫生、康复护理、文化娱乐、信息咨询、老年教育等服务。3.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进一步增加优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供给。社会组织和企业参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可获得相应扶持,包括降低准入门槛、场地优惠、税收优惠及财政补贴等。社会力量举办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在创办、运营、医养结合、人才培养和星级评定等方面可获得补贴支持。4.筹建“独居孤寡老人关爱团”。由社区征集志愿者,利用给老人投递报纸、杂志等的同时每天关注老人的状况,陪老人聊天,尽可能帮助老人,搭建起志愿者与独居老人的联系,给予独居老人精心的呵护帮助。5.在社会关爱领域引入协议服务,明确与独居老人签订志愿服务协议。一名社区工作者、一名近邻亲属或志愿者与独居老人自愿结对。乡镇或街道民政办负责协议的签订、落实和监督;社区工作者每周至少上门或电话联系2次,了解结独居老人的日常生活和身体状况;近邻亲属或志愿者每天至少上门或电话联系1次,及时帮助或协调解决独居老人的实际困难和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