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山区民政局
标题: 关于转发《淄博市民政局 淄博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建立<淄博市社会组织新任负责 人谈话制度>的通知》的通知
索引号: 11370304004218162P/2024-5463872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07-10 发布机构: 博山区民政局

关于转发《淄博市民政局 淄博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建立<淄博市社会组织新任负责 人谈话制度>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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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淄博市民政局 淄博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建立<淄博市社会组织新任负责

人谈话制度>的通知》的通知

 

各区管社会组织:

为加强对社会组织的监督管理工作,健全社会组织法人治理

结构,现将淄博市民政局、淄博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建立《淄博市社会组织新任负责人谈话制度》的通知(淄民函〔2024〕15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博山区民政局               博山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4年7月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