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山区民政局
标题: 【民政政策一点通】孤儿
索引号: 11370304004218162P/2025-5453792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09-26 发布机构: 博山区民政局

【民政政策一点通】孤儿

发布日期:2025-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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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儿

一、孤儿是指哪些儿童

 孤儿是指失去父母、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由地方县级以上民政部门依据有关规定和条件认定。包括机构养育孤儿、社会散居孤儿。

二、社会散居孤儿待遇有哪些?

(一)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费

1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费的标准是多少?

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费1978/月。(同时符合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条件和孤儿认定条件的未成年人,选择申请纳入特困人保障范围的,不再认定为社会散居孤儿。分散供养的孤儿家庭符合低保条件的,家庭成员共同纳入低保范围,但孤儿本人不再发放低保补助金。孤儿不得申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符合条件的可申领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2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费如何申请?

由孤儿监护人向孤儿户籍所在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

(二)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项目

1、资助对象 ?

(一)年满18周岁前被认定为孤儿身份;

(二)未被收养;

(三)年满18周岁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校连续就读的全日制在校生,以及普通高校中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连续就读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普通高中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设立的普通高中学校(含完全中学和十二年一贯制学校的高中部);中等职业学校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全日制中等学历教育的各类职业学校;普通高校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全日制高等学历教育的普通本科学校、高等职业学校、高等专科学校。

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未连续就读的(不含保留学籍、休学情形)不在本项目资助范围。

残疾孤儿被收养后,符合本办法第(三)项的,纳入本项目资助范围。

2、资助标准?

每人每学年1万元助学金。

3、如何申请?

社会散居孤儿或被收养的残疾孤儿年满18周岁后符合资助条件的,应由本人向孤儿身份认定地或被收养人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民政工作的部门提出申请。所在村(居)儿童主任应予以指导和协助。

(三)“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项目

1、资助对象?

具有山东省户籍的0-18周岁孤儿和孤儿年满18周岁后仍在校就读的人员,孤儿年度医疗康复费用的自负部分(相关费用总额扣除医保报销、大病保险报销、医疗救助、康复救助、慈善捐助等费用后的剩余部分)。

2、项目资金资助范围?

诊疗费用。孤儿1年内在定点医院的诊疗费用(包括住院及门诊费用)中累计在1000元以上的自付部分。

②康复费用。孤儿在定点医院内接受专业医疗康复训练费用的自付部分,资助标准每人每年不超过3万元。特殊情况下,需到非定点医院进行语言训练、心理康复的,且经省级“明天计划”办公室审定的,资助标准每人每年不超过3万元。

③特殊药品费用。孤儿因患心脏病服用波生坦(全可利),因患结节硬化症服用雷帕霉素(雷帕鸣口服溶液)和依维莫司的药品费用的自付部分。

④辅具器具配置费用。有功能障碍的孤儿,在定点机构配置康复辅具器具如假肢、人工耳蜗、助听器费用的自付部分。对于单价低于3万元的一般康复辅具(如矫正器、矫正鞋等),按市实行总额比例控制,其当年的配置费用总额不应超过上一年度本市“明天计划”费用总额的30%;对于单价在3万元以上的特殊康复辅具(如人工耳蜗、骨导助听器等),不纳入比例控制范围。

⑤体检费用。孤儿每2年1次的体检费用,资助标准每人每次不超过800元。

⑥住院服务费用。按孤儿住院治疗例数,配套资助住院服务费,资助标准一般为每人每次7000元,每人每年不超过2次。住院服务费用由省级“明天计划”办公室负责审定,用于患儿营养费、接送患儿费用、住院期间陪护费、组织定点医院筛查费用以及其他与患儿治疗相关的费用支出。

以上医疗康复资助费用应当分别根据定点医疗机构专门收费发票、药品购置发票、体检费用收据以及有关机构出具的发票据实结算,且不得超过规定的相应资助标准。

3、如何申请?

社会散居孤儿救治康复,经本人或其监护人提出申请、所在地县级民政部门初审通过后,填写《“明天计划”医疗资助申请书》,治疗完毕、符合资助条件的由县级民政部门填写《“明天计划”资助表》,报市级“明天计划”办公室审核、结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