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山区民政局
标题: 博山区民政局2021年度重点工作
索引号: 11370304004218162P/2021-None 文号:
发文日期: 2021-03-01 发布机构: 博山区民政局

博山区民政局2021年度重点工作

发布日期:2021-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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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号 工作事项名称 工作基本情况
1 统筹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工作 (1)建立全面覆盖的社会救助制度体系,全面梳理现有低保、特困、医疗、教育、就业、住房等救助政策,加快推进系统集成。
(2)开发“一网通办”大救助信息平台,向困难群众提供综合救助服务,向救助职能部门提供数据交换共享平台,依托民政部门基础数据,为其他部门救助业务的开展提供数据支撑,做到数出一源、业务关联,避免重复救助、交叉救助、遗漏救助。
(3)建立健全“三级”救助服务网络。区级选址挂牌成立社会救助综合服务中心;镇(街道)全面建立“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社会救助工作站;村(居)设立社会救助服务点。
2 主动发现精准救助工作 (1)主动比对,定期与残联、医保、扶贫等部门开展数据交换,及时发现困难群众。
(2)主动排查,建立区、镇、村三级联动排查网络。
(3)主动建库,建立部门协同、信息共享、无缝衔接的低收入人口信息库。
3 打造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 推进10家养老机构服务基本规范达标,新建长者食堂10处,新增护理型床位100张,为家庭困难失智老年人发放防走失定位手环。
4 做好全区惠民殡葬工作 制定出台我区惠民殡葬政策文件,做好惠民殡葬政策贯彻落实工作。
5 全区安葬设施排查整治 开展全区安葬(放)设施违规建设经营专项摸排整治工作,整肃安葬(放)设施市场秩序,推动建立殡葬管理长效机制,促进殡葬行业健康发展。
6 依托安康小院,提供养老食堂、助浴服务 拓宽养老服务功能,提供助餐、助浴服务。
7 特殊困难家庭人员救助工作

(1)按照博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特殊困难家庭人员救助的实施办法》(博政办字〔2020〕24号)文件要求,对我区特殊困难家庭失能人员采取“救助+服务”模式,每月提供固定时长的基本生活照护服务。                                                         

(2)对长期卧床两便不能自理的特殊困难家庭人员发放纸尿片、床单、被褥等基本生活照料用品;                   
(3)对重度失能的特殊困难家庭人发放节日慰问金;                  
(4)对有学生的特殊困难家庭人员给予补助;                       

(5)对特殊困难家庭人员合规个人自负住院费用实行“零负担”,由财政全额承担。

8 特困人员集中供养工作

(1)进一步推进对城乡特困人员的集中供养力度,确保城乡特困人员愿进全进,力争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保持在68%以上。           

(2)进一步提升特困人员集中供养质量和水平。

9 开展特殊困难家庭人员集中照护 依托源泉长寿山医养健康园,建立特殊困难家庭人员集中照护中心。
10 社会组织年报(加大对社会组织的监管力度,确保社会组织依法运行发展) 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做好年报工作:一、审查年检报告书内容是否齐全;二、财务收支是否真实、合理;三、社团是否按期换届、召开相关大会;四、业务主管单位初审意见;五、登记事项变更是否办理变更手续。
11 社会服务机构(民办非企业单位)规范化建设专项整治(对新注册要跟上监管,在登记备案时做好服务工作,登记一个服务一个) 为推动社会服务组织依法运行和健康发展,充分发挥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群众、服务行业重要作用,根据淄博市民政局关于开展社会服务机构(民办非企业单位)规范化建设专项整治的通知(淄民[2020]59号),开展区管社会服务机构(民办非单位)规范化建设专项整治工作。
12 淄博市和谐使者的推荐和作用发挥 根据《淄博和谐使者选拔管理办法》(淄政办字[2015]61号)规定,选拔推荐第四届“淄博和谐使者”,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推荐思想品德高尚、群众广泛认可、有良好口碑和声誉的社会工作人才。
13 社会组织参与孤困儿童帮扶 结对帮扶。
14 社会组织助力乡村振兴、助力社会救助参与文明创建 社会组织助力建设乡村振兴建设有灵活性、创新性的特征,帮助贫困乡村实现清洁乡村、生态乡村、宜居乡村与幸福乡村协调发展。
15 博山区“两新”组织党群服务中心 全区“两新”组织党群服务主阵地,设置党员培训、两新组织孵化等功能室,建立全区党员志愿服务平台,形成“群众线上点单、党员志愿服务报到”的工作机制。党群服务中心突出“党建阵地、服务平台、活动中心、信息枢纽”四大功能,融合多种资源,调整功能布局,建成融党群活动、教育培训、形象展示、为民服务于一体的党建服务平台。
16 博山区红色e+党建联盟志愿服务平台 宣传民政系统及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为民政系统及社会组织党员提供学习交流、志愿服务、公益慈善的平台。
17 做好我区行政区域界线界桩巡查维护、道路街巷地名标志保养维修及国家地名信息管理平台数据更新维护工作。 我区与淄川、莱芜、钢城、沂源、章丘边界线长256公里,涉及71个边界村,设置21处界桩,做好界线界桩巡查维护工作;我区现设置道路街巷地名标志620余处,做好地名标志保养维修工作;根据我区地名更新情况,做好国家地名信息管理平台数据上报维护。
18 推进城乡社区建治理工作 着力规范村(居)务公开、社区服务、智慧社区等工作,深入做好“八小工程”中民政领域相关内容,构建文明和谐村居。
19 做好村和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后续工作 完成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村(居)民代表、村(居)民小组长的推选;做好村(社区)主职干部和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培训工作;指导村和社区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及村(居)民自治章程等工作,进一步巩固换届选举成果,确保换届后村(社区)“两委”班子优质高效运转。
20 村(社区)牌子多整治工作 严格挂牌标准,实行归口管理,精简机构牌子,清理制度牌子。
21 小微权力清单 建立小微权力清单制度,通过召开工作协调推进会,会同多部门专题研究村级组织和村干部权力事项,梳理出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基本实现村级组织和村干部行使村务权力内容的全覆盖。
22 双百工程 完成社区工作者招录工作,实现每300户配备1名社区工作者;在社区设立“百事窗”通办窗口,打造“百事通”全能型社工,改变过去社区工作“一人一岗,无人可替”的局面,在保证公共服务受理的同时,让更多的社区工作者有时间、有精力开展居民走访,收集民情民意,提供更贴心的社区服务。
23 市级婚俗改革试点 开展婚前辅导工作,对办理结婚登记的婚姻当事人实施一对一辅导,定制辅导方法和内容,做出婚姻风险评估,科学制定防范方案。婚姻家庭辅导中心设立平台服务电话,婚姻家庭专家提供线上电话咨询或预约面对面辅导。颁证厅提供免费颁证服务,共同祝福新人,提高法律意识,婚姻赋予夫妻双方的责任和义务。设立线上薇课堂不定期婚姻家庭知识宣讲和解答,在博山区妇女活动中心设立婚姻家庭大课堂,对新婚夫妇提供婚姻知识培训和讲座。
24 殡仪馆迁建工作 因目前选址工作受土地等因素制约,完成时间及工作计划暂不能确定。
25 信息调研工作 加强工作信息宣传,开展民政工作调研,总结前期工作经验,深入挖掘民政工作亮点,为各项工作长期发展提供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