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山区人民政府
| 标题: | 博山区民政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送达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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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370304004218162P/2026-5582548 | 文号: | |
| 发文日期: | 2026-05-14 | 发布机构: | 博山区民政局 |
博山区营养师协会:
经调查,你单位未按规定报送2017年-2025年社会组织年度工作报告的行为,违反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三项等规定,且情节严重,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三项等规定,拟对你单位作出吊销登记证书的行政处罚。
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据《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四十七条规定公告送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你单位应当自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到区民政局领取《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第六十三条规定,博山区营养师协会如对行政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有异议的,可于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5日内向本机关提出陈述、申辩意见或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陈述、申辩意见或听证申请,视为放弃上述权利,本机关将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特此公告。
联系地址: 博山区县前街46号
联系电话: 0533-4174977
博山区民政局
2026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