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关于公开征集全区养老服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问题线索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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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4004218162P/2025-5525782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5-06-13 | 发布机构: | 博山区民政局 |
关于公开征集全区养老服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
问题线索的公告
为深入整治养老服务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切实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有效规范养老服务市场秩序,推动养老服务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博山区民政局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养老服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问题线索,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征集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2月底。
二、征集范围
(一)养老服务资金发放管理方面
1.养老服务资金发放管理方面认定审核管理不规范、不透明、不公开问题;发放管理中应办未办,申请受理后发放不达标、不及时问题;退出机制不健全,对不符合条件的未及时停发等问题。
2.养老服务优惠扶持政策落实不到位问题。
3.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优亲厚友、吃拿卡要,利用职务之便虚报冒领、贪污侵占、截留挪用各类养老服务财政补贴资金。
(二)养老机构服务监管方面
1.公办养老机构资金管理混乱、使用不规范、内控机制不健全等问题。
2.养老服务机构照料护理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造成责任事故问题。
3.养老服务机构消防和食品卫生安全存在风险隐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不到位、致使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提供饮食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等问题。
4.养老服务机构内设无资质医疗机构、无行医资质人员擅自提供医疗服务,违规收住精神障碍患者等问题。
5.民政部门日常监管缺位和乱作为问题。重点整治违规审批养老服务项目。在涉企行政执法中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趋利性执法、粗暴执法、不文明执法,要求养老服务机构无偿或廉价提供服务,漠视养老服务机构合理诉求,不打招呼不办事等问题;滥用职权、徇私枉法、“法外开恩”“吃拿卡要”以及执法不作为等行为。
6.民政部门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监管失职失责,向养老服务机构转嫁摊派费用,利用职务之便虚报冒领、贪污侵占、截留挪用特困人员供养经费,插手干预养老服务项目建设、搞利益输送等违法违纪行为。
(三)老年人权益保护方面
1.养老服务机构从业人员服务意识差,存在欺老、虐老等侵害老年人人身财产权益问题。
2.养老服务机构以承诺高额利息或回报为诱饵搞非法集资,以预收费名义实施诈骗,向老年人虚假或者夸大宣传、销售药品、保健品等问题。
3.民政部门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违规参加保健品论坛等活动,为“天价”保健品站台宣传搞利益输送,对老年人权益保护责任落实不力,致使老年人人身和财产权益受到侵害等问题。
三、举报受理方式
可以通过电话、网络、信函、现场反映等方式进行线索举报。
(一)电话反映
举报电话:0533-4110255(受理时间:法定工作日08:30-12:00,13:30-17:00)。
(二)网络反映
电子邮箱:bsqmzjshsw@zb.shandong.cn(标题请注明“养老服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问题线索”)。
(三)邮寄信函
邮寄地址:淄博市博山区城东街道县前街46号博山区民政局养老服务科,邮政编码:255200。
(四)现场反映
反映地址:淄博市博山区城东街道县前街46号,博山区民政局养老服务科。
四、问题线索征集须知
(一)为确保举报事项能够得到有效核实与处理,请举报人务必提供真实姓名、有效的联系方式以及详实的相关证据材料。同时,请举报人保证所反映的问题客观真实,并对所提供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二)举报人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故意捏造、歪曲事实。若存在捏造事实、诬告陷害等违法行为,将依据情节轻重,依法予以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将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三)博山区民政局郑重承诺,将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切实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对于经查证属实的问题举报线索,我们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予以办理。
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通过以上途径如实反映问题线索,感谢您对博山区养老服务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博山区民政局
2025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