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关于公开遴选博山区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验收评估承接机构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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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4004218162P/2024-5468583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4-07-31 | 发布机构: | 博山区民政局 |
根据相关工作要求,博山区民政局拟公开遴选机构承接2022年度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项目验收评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博山区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项目验收评估
二、项目内容
(一)项目目标:坚持公开透明、公平公正、客观量化的原则,严格按照市级相关文件内的评估标准,评定居家上门照护服务服务质量、服务满意度等并出具评估报告。
(二)评估内容:
对我区2022年签约服务对象开展生活照料服务、助餐配餐服务、助洁服务、医疗服务、精神慰问、救急帮办等服务进行服务质量及满意度评估。
(三)项目经费:按实际评估人数核算
(四)服务期限:验收评估结束
三、报名条件
(一)机构应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治理结构健全,内部管理和监督制度完善,具有独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和资产管理制度,会计核算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
(二)机构前三年内在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按要求履行信息公示义务方面无不良记录;
(三)评估机构须为本项目配备专职的项目管理人员1名。
(四)评估机构需配备一支不少于3人的评估员团队开展本项目。
(五)近3年内无重大违法、犯罪记录,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报名材料
报名材料须一式两份,制订成册,并加盖机构骑缝章,主要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2.同类项目经验(2021年以来承接的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评估相关项目);
3.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评估方案(包括项目团队人员资质情况、团队培训人员方案等内容);
4.近半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依法纳税声明;
5.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机构须承诺对全部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五、报名方式
报名机构可采取直送、邮寄两种方式送达相关材料。以直送方式送达的,送达时间以签收时间为准;以邮寄方式送达的,送达时间以邮寄出发地邮戳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六、报名时间和地点
(一)报名时间:
2024年8月1日至2024年8月7日
(二)报名地点(邮寄地址):博山区民政局(县前街46号)四楼养老服务科。
(三)报名联系人:丁伟(0533-4110255)
七、评审方式
我局将专门成立项目评审小组,召开评审会议,对报名机构的整体资质、服务方案和服务质量等进行综合评审,根据得分情况,确定一家项目承接机构。
博山区民政局
2024年7月30日